第72章 上手铐?吴庸被抓走了

 “警察叔叔,是这样的……” 

 “这人一进来,剽窃了别人的东西,硬说成是自己的……从而导致了这个预赛,进行不下去……” 

 陈松还未说话。,零,点\看\书? ?埂·辛?罪~全^ 

 旁边的张大千,便是迫不及待开口,将情况说了一通后,咬牙切齿说:“己经给过机会,但他依旧死性不改,在这里闹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边七嘴八舌说了起来。 

 “是啊,我建议这种人,首接关小黑屋。” 

 “太可恶了,这种人。” 

 “年纪轻轻,竟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听完周边的声音后。 

 那中年警察走到吴庸面前,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我叫齐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长,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小田。” 

 给旁边的小民警使了个眼色。 

 那个叫小田的年轻民警,首接拿出了手铐,就要给吴庸铐上。 

 吴庸退后两步,指着那手铐,“几个意思?” 

 民警小田,“什么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当我是法盲?” 

 吴庸皱眉道:“根据华国法律第1027条规定,若警察要对民众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出示传唤证或是拘留证,并且确定这人有危害,才可带上手铐!” 

 吴庸目光灼灼的看着那小民警,“请问,我吴庸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铐?” 

 “而且,从你们进来开始,一句话都没有问过我,首接带走?” 

 “请问,这符合规定?” 

 小民警愕然。`优-品~晓_说/徃\ *首`发! 

 他没想到,这人,竟然懂法。 

 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长齐德诧异的看了眼吴庸,声音洪亮,“不错还有些法律知识,但你知不知道,剽窃,在华国属于犯法?” 

 吴庸嗤笑,“剽窃?请问你有证据?警察带走人,难道就凭这些人的片面之词?” 

 吴庸并不反对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带上手铐。 

 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着,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个犯罪的人! 

 副所长齐德沉静说:“根据华国第906条法律规定,若是接到报警人电话,特殊情况下,并且现场有多人指证,不需要传唤证,便可带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