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正常发挥,送对方进去,超常发挥,全送进去(第2页)

 “根据本法第三百条规定,主办方利用组织,或是规则扣除奖金财物等,以诈骗罪论处。欺诈行为让对方产生错误认知,这是主办方欺诈行为所致……” 

 吴庸微微一笑,“如此一来,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餿?飕¨暁`说·蛧- -首′发?” 

 听着吴庸的话。 

 这是什么嘴巴啊? 

 从奖金被扣,一路上升到了,诈骗罪!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宁倩作为辩护律师,此时头皮发麻。 

 然而,还没完。 

 吴庸的声音仍旧在法庭上传荡,“有奖形式,又称之为有奖销售,根据我国不正当法规定。一,主办方所设立的奖金,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是奖品,凡是信息不明确者,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节目邀请……” 

 “我作为本次节目比赛的第一名,最终却在七套的博客上看到取消我的奖金,从而颁发给第二名陈松,我有理会怀疑,这是虚假宣传。” 

 “按照不正当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节目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知识。 

 其实是双方辩护律师之间的战场。 

 但到了这一刻,宁倩作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却是一条辩解,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吴庸从民事法,说到了刑法,再从刑法,说到了不正当法,将三者结合起来。 

 让本来就就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 

 演变成了,刑法场! 

 即便熟读律法的宁倩,此时也浑身发寒,她甚至怀疑,再继续让吴庸说下去,连她可能都会被送进去! 

 法庭上。 

 鸦雀无声。 

 在首播间观看的一些律师,以及对这方面了解的专业人士,一个个都瞠目结舌,被吓到了。 

 现场。 

 法院上那个拿着法槌的审判长,以及审判员们,看

着吴庸,冷汗狂冒。 

 自始至终。 

 吴庸在法庭上,淡然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