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这说明什么?(第3页)

 大哥沈向阳捅咕他媳妇,“你别光说有啊,你去倒出来,给人家姑娘送过去啊!” 

 “哦哦哦……” 

 彭晓媚愣了下,旋即快速向厨房去了。 

 其他人都围坐在老太太床边,陪老太太说话。 

 彭晓媚则撇着嘴,不情不愿地推开了夏思嘉所在房间的门。 

 沈家老屋是间稻草盖顶的土坯房。 

 凉快是凉快。 

 但简陋也是真简陋。 

 四间卧房,外加一间厨房,就是这屋子的全部了。 

 夏思嘉现在住的这里,从前的确是沈维星的房间。 

 可是,自打他出去当兵之后,大哥、二哥房里堆不下的东西,以及睡不下的孩子们,都集中住在了这屋。 

 因此,屋里的床是由两张一米五的床拼起来的大宽床。 

 上边铺着褥子和草席,还挂了加大、加宽的蚊帐。 

 尽管蚊帐上有好几处补丁,可这到底还是家里最大的床! 

 最大的蚊帐! 

 一看见夏思嘉安然躺着的模样,彭晓媚不由得就想: 

 她这个当长媳的,日夜操劳忙碌,都还没睡过这张大床呢。 

 倒是让这个还没过门的狐媚子千金小姐先舒服上了! 

 彭晓媚心头蹭的就来了无名火。 

 她粗鲁地打起了蚊帐,用蹩脚的普通话喊夏思嘉:“喂!起来,喝药!” 

 各地自有方言。 

 南省的方言尤其难懂。 

 彭晓媚他们平常都用雷城话交流,很少有人说普通话。 

 要不是为了方便和那些下乡插队的知青沟通,队上压根就不可能出现普通话。 

 彭晓媚自己觉得自己也算是学习能力强的,她的普通话比其他人强多了。 

 然而,当她看到夏思嘉睁开眼后,那迷茫的眼神,瞬间就觉得自己脸上好像被抽了一巴掌似的。 

 火辣辣的疼! 

 做咩这样看着她哇! 

 她的普通话说得非常标准啊! 

 “听不懂吗?我叫你起来,喝药!”彭晓媚摆出了大嫂的架势,严肃命令道。 

 夏思嘉这会儿缓过神来,明白了彭晓媚的意思。 

 但她看着对方碗里黑乎乎的那碗汤药,忍不住问:“这是干什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