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之巅抱着脚走路

第66章 迷途(二)(第2页)

 




    李鹤鸣拍着吴思雅肩膀,揉捏一下说,先弄个副团总,就是跨了三个台阶了,就是这样,我还害怕有人弹劾呢。先弄个副总干着,干个一年两年,踩实在了,路子走稳当了,再升团总,名正言顺,是不?再说了,让你哥当团总,王继亚咋安置?就目前来说,王继亚这个王八蛋,虽说心高气傲,虽说他是黄埔的,我也是黄埔的,但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有关系的就是那点交情。
 




    那你这说的,一点指望都没有了?吴思雅还想争取一下,李鹤鸣能不知道,他是玩弄女人的高手,又把手从肩膀挪移到胸部,轻轻按又贪婪地抚摸一下,如同馒头,笑着说,我可没有这么说呀,我是说看问题要看长远点,有道是,细水长流才是福呀。
 




    那你说,你跟王继亚有交情,吴思雅说,既然有交情,就是将来,你咋处置?
 




    呵呵,你也是知道的,李鹤鸣小声说,王继亚跟我是同学,他家庭是广州当地豪绅,特别有钱,钱多得码在那里,就像一座小山。他在校时经常请我吃饭,就是泡妞也不避讳。有一次,我们晚上出来找乐子,遇到几个流氓,不,也是混混,实际上就是山里土匪。但是,在大城市里不这样叫,就叫流氓,或者说混混,实际上就是拦路抢劫的。
 




    上来了,把我按倒在地上,用脚踩着。可此时,王继亚没有跑,还从哪儿弄来了一根短棍,一下子戳到那人的腰窝里说,举起手来,否则,我打死你。就这样,那人,还有跟他一起来的三人,都举起手。这个笨蛋,不让他们自己捆起来,却对我说,快跑。我马上跑了,他却被那几个流氓按倒了,差点打死,就是脸上,还挨了一刀,你过细看看,他的左边脸,现在还有一道斜着的刀痕,还是我跑到学校,找来同学,把他解救下来了。所以说,这样的同学在我这里混碗饭吃,你把他饭碗踢了,咋解释?对待起良心吗?我要是那样的人,将来,对待你哥,能好吗?
 




    这一点说得,吴思雅想想,屁也不放了,但是,她还是翻着大眼睛,看着,厚厚血红的嘴唇翻着,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李鹤鸣又说,这个就不说,当时王继亚站错队,毕业后到了吴佩孚那儿,在吴大帅手下那可是个旅长。旅长,又是正规军,啥概念?能跟民团团总相提并论吗?可惜呀,太傲,一不小心被冯司令抄了后路,又回头,遇到埋伏,那一仗下来,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他一个人,装死,埋在死人堆里,才逃脱。咋办呢?没办法才逃到我这儿。我是看中他会打仗,又听话又贴心,才留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