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还窍(第3页)
孤鹰推测说:“对话中反复提到过的‘柳叔’,听上去像是计划的发起者,而小桃与‘柳公子’关系密切,有没有可能,这位公子便是传闻里同小桃缔结冥婚的那个秀才?”
闻朝意之前的重点并不在此,这会儿倒是被两人点醒,说道:“小桃向裴小姐提到过,奚夫人的娘家——兰家与村中众人立场不同,是因为灵泽丹并非兰家独有之秘方,而灵泽丹是制作骨香必备丹药,是否可以证明,村中的一部分人家,与骨香有关?”
“想知道这些问题,应该先从秀才下手,”非衣似笑非笑道,“你们说,小桃最后有没有听姊姊的劝?究竟有没有拘柳公子的魂?”
“私以为只有拘没拘成功这一说,”孤鹰道,“咱们没能逛完整个村子,应该不能直接将‘新娘子’接进秀才家,不如先去秀才的亲戚家,比如咱俩初入此境时的那地方再看看?”
“舅舅家啊,倒也不远,那院子看起来挺气派的,”非衣转身朝后方问,“新……咳,不是,魔君殿下,咱们去吗?”
奚醉擡眸看了三人一眼:“去,劳驾带路。”
自出了茵儿家院子之后,魔君大人便始终走在三人后面,拉开了十来步距离,远远看着闻朝意。
初九的脑子绕不明白线索,干脆捧着衣服跟在奚醉身边,十分狗腿。
“尊上,”他小小声问,“您在院里入过魔?”
入魔会留下些许气息,奚醉轻摇了一下头:“没,克制住了。”
初九腾出一只手来挠了挠头:“那您和小仙修吵架啦?”
“怎么可能?”奚醉反问。
“可您的脸色很严肃诶,”初九说,“而且也不跟他走在一起了。”
奚醉好笑道:“我平时和他走得很近吗?”
初九言之凿凿:“那当然,手一勾就能牵上,头一低就能亲上的距离。”
奚醉沉默了一下,仔细想想,似乎的确如此。
非衣带路,五人又朝前走了好一会,期间路过的每一户,孤鹰都上前敲了敲门,皆无人应答。
奚醉依旧跟在最后面,默默看向认真分析线索的闻朝意,意味不明的轻叹道:“没什么,就是有点心疼他,才十九岁。”
初九难以理解:“尊上,您十九岁的时候已经坐上了魔君之位,带着我们征战四方了。”
奚醉瞥了初九一眼,懒得和傻子解释,反而快步上去,追上了三人的脚步。
他十九岁坐上魔君之位,肆无忌惮了八年有余,没看上过谁,也曾放话绝不会成亲。
在问君山的山门外,见到闻朝意第一眼时,他的确心动了,但那时他认为不过见色起意,乃是邪魔天性使然。
可越接近闻朝意,他就越欣赏,越喜欢对方。
直到方才,对方从他手中接过簪花,直挺挺倒下去,不省人事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非闻朝意不可。
甚至闻朝意可以不回应他,他情愿默默的守着护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