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漫漫104(第3页)
而孩子的妈妈去港城务工去了,给人做保姆,管吃管住待遇还不错。两口子没离婚,但是跟离婚也没啥差别了。
这次是爱心人员在网上登了消息,然后这孩子的妈妈在港城的雇主,他们知道保姆家的事,也知道她心里记挂,会常常帮她看一下。结果就发现了这个消息。
又相互求证了几次,这个没有被孩子父母列在孩子特征上的瘊子,成了认孩子的关键。
孩子妈妈连夜联系了孩子的父亲,父亲从工地赶回来,还见孩子呢,先做了DNA比对。
找到了,认的也很顺利。
这个孩子现在都十岁了,养家后来又生了个男孩,偏心一些这是肯定了。孩子也哭的舍不得离开养家,但到底知道哪边是亲生的。
顺利的把孩子带回家了,至于会不会起诉卖家,那就不知道了,这也不是那对父母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找到了这个孩子,顺着这条线,还找到了一个。这个就很难!那样养家只这一个孩子,又不能生。因此上,对孩子很是娇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亲生父母找去,孩子又打又骂,死活不跟父母走。
摄制组的人跟去了,组里的老大姐提起来忍不住眼泪往下掉:“……咋办?亲生的!亲生的!家里的条件也不差,孩子也能啥都不缺。可现在呢?孩子跟那边有感情,只认那边。孩子的亲妈哭的晕过去好几次。
孩子奶奶气的打那养家……孩子把她奶奶咬的呀!可她奶奶的眼睛都快哭瞎了,连着做了两次手术了……你就说说,可憎不可憎。这个孩子……也不知道是找到好?还是找不到好?”
张舒和韩英在边上默默地听着。
好半天,张舒才说:“找到好!找到了……心就安了!认不认的,父母心里都有准备。只要知道孩子活着,在哪里生活,怎么生活的,知道他好好的,这就足够了。”
韩英‘嗯’了一声,“……要是不想认,就不认!以孩子的意愿为准;要是有啥难处了,还回来……总归是自家的孩子。孩子要是不想告养家父母,那就不告。做父母的,只想着他过的好就行,只觉得对不起他……其他的,有啥嘛!”
啥冤屈不冤屈,委屈不委屈的,最大的冤屈是天不长眼,寻不见孩子。再剩下的……把胸口摩挲两下,不平的气也得平。要不然呢?不是跟孩子结仇吗?
这大姐就:“……这就该公诉!”谁来决定起诉不起诉,明知道会有感情的情况下,凭什么给这个选择的权利!
张舒:“……”
韩英:“……”
她们替那个妈妈难过:“这是真的把孩子折了!还不是折了,就是硬生生的,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自己的儿子抢走了……”
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人给这个母亲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