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风云103(第3页)
“心若不悦,女子提出和离,若是当真出于自愿,无人胁迫,那便当和离。”在北华,欺辱女子乃是大罪;以婚姻胁迫女子,亦是大罪;婚姻之事,合则好,不合则离。
女子名下私产,家族不可夺,夫家更不可夺,此乃个人资产。
便是娘家产业,女儿有权继承。若是父母不愿意,那成年之后的女儿若则按照朝廷规定的最低赡养标准付给父母,父母不得从该女所求更多。
这个标准也只是偿还了自出生到成人花销掉的部分!
和离女子也可以有子女的抚养权,只要抚养的起,根据孩子的意愿,协商子女的归属。子女可以随母姓,法律上享受的权利是一样的。
而且,和离的女子随时可以去府衙办理女户,女户和男户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需要徭役,征调男人,但这不是无偿的。朝廷给俸禄或是粮食布匹,而且采取自愿的原则。因着俸禄丰厚,便是家中有事无人去,也自有不被征调的亲戚去顶替。
女户无人去的话,可以做其他的工代替。比如缝制铠甲等!需得免费缝制多少件铠甲,才能抵赋税。家中富有的,只要掏一笔不算大的钱,就可以免。
女工做工,每月可有五日月事假;女工怀孕产子,可以有一百天的假日。不能因怀孕产子,便不雇佣此人。
总之,条条都是优待。
而大唐想这么改,很难!可齐王与齐王妃……完全可以做成先例。一旦开了此例,那后续才好办呀。
所以,杨吉儿想干什么,她没兴趣知道。
他们夫妻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对此她觉得也是无需探究的。
总之,一个不想叫丈夫近身,她给丈夫搜集美人;一个无所谓,只要女人貌美,来者不拒。
看不出明显的矛盾,一个却似乎要置另一个于死地。
在这么敏感的时间,做妻子的来揭发检举丈夫,会如何?
与其叫杨吉儿这样不停地来检举四郎,再闹的不得不对惩处四郎……闹的手足相残,那便不如让他们分开算了。
李世民攥着妻子的手,低声道:“观音婢,差一点……就差一点……”我就会杀了手足!而今再回想,心都颤了。
而今事还没了,就有人拿四郎说事,此举正是在猜度,猜度朕容不下东宫旧人。
他站起身来,“你说很对,也说的很好!不管他们包藏何种心思,你我需得秉持公心!以公而论,从这里下手便于使国策与北华趋于一致。这也是提醒我,东宫旧人若不触犯律法,就当宽宏以待。若有大才,更当重用,使得人尽其才。”
长孙氏朝后一退,郑重行大礼:“陛下如此,天下之幸矣!”
李世民大笑,也朝后一退,对着长孙氏深深一揖:“皇后如此,朕之幸矣!”
夫妻俩相视一笑,一起起身,相携而站。
“陛下忙大事去吧,此事妾身来办。”
“若有为难,速报于朕,朕予你撑腰。”
“喏!”
于是,杨吉儿被皇后请进宫,问她:“若夫妻不合,准你和离,可好?”
杨吉儿:“……”甚?和离?并非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