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之谁与争锋卷帘西风666
第1687章 大军未动,舆论先行(第2页)
第二个列举出的案例,就是东辽的程辉案。
文章先是肯定了程辉的违法犯罪事实,但重点在于,如何解读程辉在天玑实业中的地位和所起到的作用。
同之前一样,作者还是通过大量的可信证据证明,天玑实业集团与程辉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集团旗下的绝大多数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程辉违法犯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换言之,程辉固然是犯罪分子无疑,但他并非天玑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除了文化传播之外,其他业务与他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罗列了天玑实业集团旗下诸多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的财务报表,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营收和上缴税款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旗下企业,都是合法经营的,并不存在涉黑问题。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通篇没有提周海丰三个字,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篇文章的最大受益者就是周海丰。
在文章的最后,笔者提出了如下观点,涉黑犯罪必须给予严厉打击,但只是针对那些民愤极大的犯罪组织,而对一些民营企业出于自保所采取的非正常行为,要用历史的眼光,辩证的去看,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水至清则无鱼,作为执政者,既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同时也要保障市场的繁荣和持久,不能因为民营企业有违法违规操作的情节,就一概黑化,如果这个尺度把握不好,会导致市场繁荣度下降,企业家畏首畏尾,最终造成营商环境恶化,经济严重滑坡等难以挽回的后果。
而且,打击过分,还会带来大量的失业人口和巧取豪夺现象,为真正的黑恶势力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得不偿失。
林海看罢,皱着眉头问道:“这报道是谁写的?我怎么感觉有点像李长军的文笔呢?”
李光旭笑着道:“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篇报道背后的东西。你再结合下对蒋宏的停职,就应该能想明白其中的奥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