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神主角

案子破了,凶手也认罪,伊藤格林赶紧跑进了旁边的小学去上学了。

 这边佐佐木警长还在谢谢小林三郎:“小林老弟,我就知道案子只要是到了你手里就一定能破的,连验尸都省了,哈哈。”

 小林结月眼看自己要迟到了,很着急去拉小林三郎:“爸爸,我要迟到了,你快起来。”

 眼看小林三郎醉得起不来,她只能走人:“我要去上学了,不管你了!”

 然后就扔下小林三郎不管,自己跑了。

 佐佐木倒是仗义,把小林三郎拖上警车,送他回家。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对喝醉酒破案这件事提出任何的质疑,它好像就跟万有引力一样,是不用质疑的事情。

 看人群都散了,简映安也继续走,就走到了餐厅一条街。

 但这条街的餐厅似乎很有特色,不仅可以喝酒吃饭,还可以看偶像团体表演,男女都有。

 但要看表演是要买票的。

 买票的就是一个穿着猫娘装,跪趴在地上的女人,看起来年纪应该挺小的。

 她把票含在嘴里,旁边放一个牌子写着“请买一张票吧”。

 这条街也不是只有她这样卖票,还有把自己装在纸箱里的,也有在路边穿着短裙蹦蹦跳跳的。

 这种影响市容市貌的卖票方式实在是不好看,简映安都觉得世风日下,于是去买了一张。

 一张票就要两万块,换算成龙国的货币就是一千块钱左右了,这就贵了。

 毕竟地下偶像就是没名气的,在饭店表演的人,有几个人会花一千块钱去看她们的业余表演。

 不过简映安还是去看了,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进去之后,他又听服务员说,只要再给六万块,就可以在表演前进后台看这帮小偶像。

 简映安拒绝了。

 好在这些小偶像也是有粉丝的,虽然都是一些四五十岁的秃头大叔,但他们似乎很舍得花钱。

 除了这个,还有一些别的消费项目被写在了餐厅里,比如拍照一次一千块,约会一小时要十万,同游一天要一百万。

 这跟出来卖的似乎没有区别。

 一个大叔还看着价目表流泪:“呜呜呜,可惜我太没用了,没有钱,不能跟喵喵酱一起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