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宪法在教会之上(第3页)

 于是这个索隆斯就答应了他们:“我会以阳之国的臣服为条件,让国王同意留下两个孩子的命。为了让简兆辉放心,这两个孩子也不会再姓多格拉贡,而是改姓厄尔泊。”

 厄尔泊就是他们家的姓,索隆斯觉得这个条件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他们也不承认阿尔维斯和莉迪亚的婚姻就行了。

 他派出使臣北上,让罗斯金也跟着一起去王城谈判。

 众多领主剧集在王城,等人到得差不多了,由奥古斯出来宣布臣服的条件。

 大家都有点懵了,我都愿意臣服了,你还有条件才肯接受我们臣服?自古以来有这样的事吗?

 首先第一条,就是要承认国家宪法,任何人,不管是国王还是大领主或者是教会,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教条、规章制度,都不可与国家宪法相违背。

 第二条,各领主臣服简兆辉之后,简兆辉将会以国王之名,往各地派遣国王军队为驻军。大领主可以成立领地自卫队,但军队、武器数量受限。小领主则没有军队,但要强制在军队中服役,战时无条件参战。

 驻军只听从于国王内阁的命令,国王自动成为最高军事统帅,由国王任命国防参谋长,首相对军队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宪法规定每个地区都必须有由法院、警察院、教会组成的三司机构,警察院负责调查抓捕,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教会负责监禁改造工作。

 第四条,教会也必须遵守宪法,一切不符合宪法的教条统统作废,不得动用私刑。各主教都需要经过内阁的复审后重新得到任命,大主教也是一样,他们先内部选举,然后由内阁复审后才承认其身份,否则就是不合法。

 大家一听都炸了,几千年这片大陆的法律都是教会说了算的,怎么现在法律爬教会头上了,这不是倒反天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