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民国女作家的二三事(7)

明曦的家在三楼,拥挤又狭窄的筒子楼,水泥斑驳的楼道还有一些小孩方便的水渍。

 这个点很多家都在做饭,做饭的香气混杂着各种夫妻吵闹,小孩啼哭的声音,扑面而来。

 明曦提着一只烧鸡回到家:“哥,我今天的报纸全卖完了。”

 明朗已经把饭做好了,桌子上是一菜两碗饭。

 明朗没注意听明曦的话,只是眨也不眨地盯着她手里的烧鸡看,咽了口唾沫问:“这是哪……哪来的?”

 一只鸡起码要一块大洋,都够买上七十斤大米了!!

 这个时期的荤腥算是很贵重的食品,只有老爷太太们才能消费得起。一般人,吃屁去吧。

 明曦:“别人送的。”

 系统送的。

 系统:“呵呵。”

 明曦已经有好几天没好好开过荤了,刚来的那顿还吃到了点肉沫,后面明朗知道钱都被她花光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买过一丁点儿肉沫了。

 她饿呀。

 身体不吃肉真的不行。

 明朗震惊地看着她:“别人……送你一只烧鸡?”

 明曦:“嗯,我今天把所有的报纸都卖完啦~”

 明朗听了很高兴,自动就联想起来,以为是报社的人送的:“真的?妹妹,你真能干!比我这个做哥哥强多了!”

 明朗面色微红,非常惭愧,他这个哥哥赚不了几块钱,居然还要妹妹一个女学生去赚外快帮忙补贴家用。

 明曦从烧鸡上揪了一个腿子,放在明朗碗里:“哥哥也很厉害,哥哥能起那么早去拉车,这要是把劲儿用在读书上,该多好呀。哥,等我凑够了钱,你也去读书吧?”

 读书要花的钱可不少,明朗非常心疼明曦,为了让自己读书这么努力。

 明朗低着头说:“哥哥读不读书都无所谓,你好好读书就够了。”

 明曦现在有了工作,说话底气也足了很多,盯着明朗的脸倔强地道:“不行,你一定要去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