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秦仁杰朱冰
第164章 排除嫌疑(第2页)
案发当天上午,王鹏程和杨莉一同去五公里外一户农家借麦子,午后返回,在吃过午饭后,王鹏程和杨莉精虫上脑,就在村边的野地里鬼混起来。
下午,太阳落山后,王鹏程去新塘村一户村民的菜园里偷了一些辣椒,茄子,黄瓜等到杨莉家做晚饭吃。两人吃了晚饭后,王鹏程在杨莉家看电视到十点三十分才离开。
临梓县刑侦队长周伟林认为王鹏程有作案时间,且和根据现场鞋印刻画的嫌疑人身高和年龄相似。
秦仁杰立即传讯王鹏程,并对他进行讯问:五月二十八号上,你在做什么?
王鹏程:那天晚上我就在杨莉家里。
秦仁杰:你在杨莉家里做了什么?
王鹏程:我偷了一些菜去杨莉家做晚饭吃。吃完晚饭后我就在她家看电视,十点多钟我提出想留宿,杨莉不肯,说除非我给她钱。
秦仁杰: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杨莉家的?
王鹏程:二十二点三十分左右我起身走,杨莉送我,走到她家院子里的天井边时,我问她:我们都有几年的关系了,还要钱吗?杨说:不管谁没钱就不行,你别想白膘我。我气恼之下抓起杨莉的头发薅倒在地,然后骑在她身上,用刀戳进了她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