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死者身份(第2页)

 该案是林河市龙年发生的特大恶性命案,引起了东海省警厅和龙国刑侦部的高度重视,是必须侦破的特大刑事案,命案能否侦破,是对林河市警局刑警实战能力的一次巨大考验,也让神探秦仁杰的肩上的压力徒增。

 7.30专案组成立后,在林河市警局的直接指挥下,从七月三十日晚到八月一日晚,大批刑侦员对案发周边进行走访调查。

 专案组迅速查清了三名受害者的身份:受害人阎鹤祥,男二十七岁,北庆市江湾区马迹镇人;受害人孙燕,女二十四岁,大竹市竹阳镇人;受害人毛蓝,女二十三岁,大竹市上水镇人。

 刑侦员调查了三名受害人之间的关系,阎鹤祥是福田区内一名贩毒者,孙燕协助其送货,毛蓝则与孙燕在同一家夜总会当坐台小姐,阎鹤祥和孙燕都因吸毒被警方处理过。

 经过对死者身份,现场勘查,法医解剖以及生物检验结果综合分析,秦仁杰在7.30专案会议上推断:作案时间应该是在四十八小时内,也就是在七月二十八日晚至三十日晚。

 作案嫌疑人在两人以上,凶手作案用的凶器是单刃利器。作案嫌疑人应该与死者认识,应该是熟人作案,也有可能是一宗吸毒人员抢劫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