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刹车很及时

第1915章 对话分析

小林问道。张凯点头:“砖块碎屑要和现场勘查时从布袋上提取的碎屑成份比对,纤维样本要和帆布布袋的纤维、柳树下发现的粗纤维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来自同一来源——这很可能是死者生前与嫌疑人搏斗,或者被拖拽时留下的痕迹,也能辅助判断抛尸地点是否为第一现场。”

为了确认死因和获取更多细节,张凯开始进行尸体解剖。他用手术刀沿腹部正中线切开,依次分离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腐败气体夹杂着渠水腥气瞬间涌出,小林迅速调整排气系统的功率,将气味控制在最低限度。“腹腔内有大量淡黄色液体,约600ml,经初步判断为腹水与渠水的混合液,”张凯用吸引器吸去液体,“肝脏、脾脏已呈半液化状态,质地柔软,用镊子轻触即碎裂,符合死后5-7天的组织腐败变化;肠道内的内容物已基本排空,仅残留少量褐色糊状物质,未发现未消化的食物残渣,说明死者在死亡前8-12小时已进食完毕,结合死亡时间推算,末次进餐时间为4天前的傍晚6点至8点。”

解剖胸腔时,张凯的动作更加谨慎。当胸骨被锯开,胸腔内部的情况逐渐清晰——左肺上叶有明显的塌陷,肺组织呈暗红色,切开后可见大量泡沫状液体流出,这是典型的溺水死亡特征,但张凯却皱起了眉头:“不对,虽然有溺水表现,但肺组织的重量比正常溺水尸体轻,而且肺泡腔内的淤泥含量很少,更像是死后被抛入渠中时吸入的少量渠水,不是主动溺水导致的窒息。”

他进一步检查颈部组织,发现颈部肌肉胸锁乳突肌、舌骨下肌群有明显的出血痕迹,舌骨大角骨折,气管及支气管内仅有少量黏液,无明显淤泥或水藻——这与之前判断的“勒颈窒息”结论完全吻合。“死因确定为机械性窒息,系被带状物勒颈所致,”张凯用镊子夹起颈部受损的肌肉组织,展示给小林看,“颈部肌肉的出血程度、舌骨骨折情况,都证明勒颈力度足以导致呼吸功能障碍死亡;而肺组织的溺水表现,是死后抛尸入渠时,渠水被动进入呼吸道形成的,属于死后现象,并非真正的溺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