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刹车很及时

第1919章 李胜利的人际关系图(第3页)

“我同意陆队的判断,”杨林接过话头,“目前的关键是固定周明的作案证据,建议技术科优先完成三项检测:一是比对周明黑色面包车的轮胎花纹与现场发现的43码鞋印,若能匹配,可直接关联其与抛尸行为;二是检测周明家中或餐馆内的‘褐色棉质工装’,比对纤维成分与现场发现的粗纤维;三是提取周明的dnA,与现场烟蒂上的dnA进行比对,若能匹配,可锁定其为抛尸者。”

“另外,”杨林补充道,“建议扩大拆迁工地的勘查范围,寻找可能的第一案发现场——李胜利的工具包、维修工具的扳手、螺丝刀的尚未找到,很可能被周明丢弃在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中,找到这些物品,可进一步完善证据链,证明李胜利曾在工地停留并与周明搏斗。”

王帅提出补充建议:“我们可以围绕‘周明的资金与行踪’展开深入调查,一是排查周明案发前的资金流水,看是否有‘提前支取5000元’的记录的与‘修完结5000元工资’的谎言对应的;二是调取周明手机的定位记录与通话记录,确认其‘案发当晚10点至凌晨1点’是否在排水渠周边活动;三是走访周明的亲友,看是否有人‘案发后收到周明赠送的物品’或‘听周明提及与李胜利相关的事’,寻找可能的证人或物证。”(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