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伯乐难求(第3页)
几个要求:
一,华光制衣的名字和地址必须在文中交代清楚。
二,男主角穿着是衬衣、西裤配皮鞋,文中必须描写至少两次,且必须在剧情即将走向高潮时,其他穿着略过不描述。
三,我要的是一个面向14岁至45岁读者的甜蜜爱情故事,欧阳运来和郝心如的结合可以有坎坷波折,但结局必须完美。
重爱情,轻现实,一切剧情为爱情服务,可以适当脱离现实。
要求就是这些,写好了开篇拿过来给我看,故事一经采用,稿费可以给到千字100元,但需要注意篇幅,最好是五六万字完结,极限是不超过十万字。”
林婉珍听到稿费如此之高,不由瞠目结舌,她也算是文艺女青年,对报刊的稿费有所了解,一般人投稿就是千字5-10元,知名作家翻三倍15-30元,社论或专栏较高50-100元,这些都是短篇的价格,而且最高稿费通常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是出书,处女作的稿费5-10元,甚至有“以书代酬”的现象,出版社按照书籍的定价x本数抵稿费,作者自己拿着书去变现。
基本来说,在台湾仅有梁实秋这种水平的作者才有资格盼望码文奔小康,在其之下,仅一小批作者可以纯靠稿费养家糊口,绝大多数作者只能将写作视为兼职或爱好。
另外,尽管强如梁实秋,也很少能拿到千字100元的稿费,冼耀文一张嘴就是千字100元,可以说是直接捅到了台湾稿费的天花板。
正因如此,林婉珍稍稍犹豫便说道:“老板,稿费不用出到这么高,千字15元已经很高了。”
“是呀。”金静嫣说道:“香港也没有这么高的稿费,徐訏的稿费只有千字30港币。”
冼耀文冲金静嫣笑了笑,“我在香港赚到的第一笔钱就是靠办报纸赚到的。”
“《十三幺》?”
“对。”冼耀文颔了颔首,“正如外面的猜测,我之前就是十三幺的幕后老板,我不懂文学,但我懂得如何赚钱。”
说着,他看向林婉珍,“首先,我肯定你提出质疑的行为,请继续保持,其次,照我说的传达,然后静静观察事情如何往下发展,等到完结,你最好能想通我为什么出这么高稿费的理由。”
林婉珍人不怎么聪明,脑子却挺勤快,冼耀文话音一落,她的脑子就转起来。
冼耀文专心吃饭,吃了个六分饱就到花园散步。
陈长桐说下午来,他原以为一两点就会过来,没想到一等就到四点半,离饭点这么近,接下来是什么场面大致可以想象。
不知道陈长桐是怎么来的,反正坐了他的车,指点戚龙雀往中山北路开,一路七绕八绕,最终停在一栋日式庭院门口。
陈长桐上前叩院门,少顷,门被打开,两人进入花园,冼耀文目光四下打量,瞧见草坪上一张户外桌前坐着四个女人,两张脸有点面善,在台银的食堂见过,是他所见的台银女职员当中颜值较高的。
他暗中嘀咕,“还行,起码是金融妞。”
穿过花园,进入居间,他一眼便瞧见坐在沙发上同人对弈的俞国华,对面的人看不见脸,后脑勺也不眼熟。
“冼先生,来啦。”(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