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电影版权(第二更)(第2页)

 嗯,林正义想要将这件事情全权委托给艾德。

 因为他懒得跟电影公司去扯皮,而且他这方面啥也不懂,一个人去谈不仅浪费时间精力,更重要的是,很可能会被坑。

 所以,他才委托给艾德。

 像谈合同这种事情,由公司出面跟另一家公司对接,那不仅能争取更好的条件,也无疑能更好的为他争取更大的利益。

 而之所以他还提出几个条件,原因也很简单。

 原电影就是华纳电影拍的,如果不是他们拍的,林正义怕拍不出原来的效果,而没有原来的效果的话,不仅对林正义来说是遗憾,更重要的是电影可能不会像原来那样火爆。

 要电影票房分成就更简单了。

 原电影,一系列下来可是有七十多亿,还是漂亮币的票房啊!

 如果不分成,他怎么甘心?

 最后说的票房搞鬼,是因为林正义前世曾听说过,罗琳大妈似乎跟电影公司也签过类似的分成合同,结果被电影公司在收益上做手脚,硬生生的从盈利变成不盈利,导致了罗琳大妈一毛钱都没拿到。

 他虽然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但总之防一手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没问题!”

 艾德笑着回应了一句后,又道,“不过,百分之十就不用了,你的书已经让我们出版公司赚了不少钱了,这点小事,我免费帮你办。”

 “百分之十肯定要的,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林正义又道。

 别看只有百分之十,但未来要是谈妥了票房分成,无论是多少,哪怕百分之一,那这百分之十带来的收益也不少。

 原哈利波特,电影第一部全球就有了十亿漂亮币的票房。

 眼下这年代虽然距离哈利波特上映的时间差了有些年头,真的上映可能没有原来那么高的票房。

 但四五亿总能达到吧?

 哪怕要分院线不少,但两三亿的盈利总是有的吧?

 两三个亿的百分之一就是两三百万。

 两三百万的十分一也有二三十万漂亮币呢!

 这年头的二三十万,已经不少了啊!

 更何况,以现在哈利波特的火爆程度来看,真要谈也不会只有百分之一,百分之二三四五左右,都是有可能谈到的。

 当然,更高就不行了,毕竟只有剧本而已,人家拍摄电影什么的,还要演员的片酬,电影特效制作,发行宣传什么的,都是要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