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女史悟空嚼糖

第28章 攻破谣言(第2页)

 尉景挥着手和她告别,没忍住,打开对方留给他和尉蓁、尉窈的信,上面写着:我在平城遇到了属于自己的娄宿星,愿诸君学业有成,岁岁欢愉,后会定有期。

 尉景念出最后那句“后会定有期”,接着给自己找到再逃课的理由,北城离尉族学馆太远,他就算跑也赶不及上第二堂课,不过这里离着郑学馆近,好些天没见尉茂了,这就买些好吃的找伙伴去。

 幸好去了!二人一会面尉茂便问:“你明天问问蓁同门,她和窈同门要帮的那个高小娘子找到了么?就是前些日子在州学馆闹跳井的女学子。”

 “你说高娄?”尉景拿出了信:“我刚和她分开,她今天归乡,这封信就是她留给我的。怎么了,怎么问起她?”

 “最近北郊不是出了事么,都在说死了不少过往旅人,不知道谁先传的,说有具没被认领的尸体很像高小娘子。”

 “胡说八道!!谁传的,我非撕烂他嘴!”

 “攻破谣言的最好法子是事实。把信给我,你别管了。”

 郑学馆离州学府最近,州学府的任何消息、流言均先传到郑学馆,反之一样。有高娄的书信为证,当尉窈离开崔族返回己族上课的时候,已经没人再讹传高娄的死讯了。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呢喃着仲春的到来。

 天气迅速暖和,小学馆里诵起了新诗:“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此诗脍炙人口,重叠部分非常特殊,堪称句句摇曳,字字如歌,即使不学无术的顽童也早会念述。但偏偏是如此直白抒发情感的诗,令各学馆的夫子讲解起来十分头疼。

 原因往浅里说,是大魏至今对婚姻年龄没有制定律法,百姓大多延续旧习在十五岁之前成亲,早至十二岁的都比比皆是,以致情窦初开的岁数更为提前。

 往深里究,便是“师法”、“家法”的各自坚守。人们对诗的理解自古存在分歧,即使《木瓜》开篇之《序》的观点写得清清楚楚,此诗是卫国人为感激齐桓公济困扶危而做的,可有些儒师、大部分民间百姓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永以为好”就是在咏男女之情!“投木报琼”的行为,就是想和佳人定情的最好互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