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合成系文豪好想吃薯片

第237章 都是出自他手?!(第2页)

 大呼小叫的,等江弦再抓一把外国糖到桌上,看着那写着英文字幕的高档包装,一帮女同志顿觉自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

 心里那叫个羡慕。

 这朱琳她怎么就嫁的那么好呢?

 嗯,好吧,她确实很有姿色,但这小日子

过得也太享福了,真是让人嫉妒。

 江弦这会儿在国内妥妥的高收入人士了。

 《人民文学》那边稿费已经给他结算下来了,这个月,一篇《许三观卖血记》以及一篇创作谈,加一块儿将近19万字,光是税前的稿酬他就拿了一千九百块。

 “这个月发了真多好,《京城文学》这期也挺好看。”

 “是,上面有一部叫《受戒》,你们看了没有?”

 80年代初,几乎所有的年轻同志都热爱文学,坐下来聊天也聊的都是文学作品。

 12月10日,今年12月的《京城文学》刊发了,作为王濛上任以后编发的第二期杂刊,质量相较于此前显著提升了一截儿。

 尤其是《受戒》这篇,在读者当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王濛原准备将这篇作为突出作品在12月刊上推出,不过江弦给他提出了李清泉的那句话:有危险的作品就像明珠,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才不会蒙尘。

 因此放在了第四条的位置,但并不妨碍这篇受到读者们的欢迎。

 “你们说这篇和《许三观卖血记》哪个更好?”

 一帮女同志坏笑着挑事儿,非要拿《受戒》和《许三观卖血记》比个高低。

 “我可不敢说。”

 “让朱琳说。”

 “我?”

 朱琳捂着薄唇,双眸带着笑意看向江弦,“我觉得《受戒》更好,写的特别美。”

 “咦~~~”

 众女起哄,看向江弦。

 “江弦同志,你怎么说?”

 这货一脸淡然,挠了挠头。

 怎么个事儿,还非要让我装比?

 他还没开口,朱琳抢在前面轻笑说出真相:“你们别问他了,他也觉得《受戒》写得更好,他自己就是编发了《受戒》的编辑,这篇文章也是他发掘出来的。”

 “.”

 屋里沉默许久。

 方招娣一拍大腿,合着12月最火的两篇,一篇是江弦写的,一篇是江弦编辑的,全都出自他手,全都和他有关!

 那还比个什么劲儿?说《许三观卖血记》好证明他写得好,说《受戒》好证明他眼光好,总之不管哪篇好他都是能偷着乐的。

 《受戒》终于发表,这事儿可把汪小狂给乐坏了,非请江弦上甘家口他们家里吃饭。

 江弦也不客气,熟稔的薅了老头儿几幅字画,又跟他请教起了书法。

 “我不管写字儿还是画画,都只用狼毫笔,男人写字儿就得用狼毫笔,有笔劲儿,王羲之写兰亭序,用的就是狼毫笔,行云流水,这事儿还是沈从文先生给我讲的。”

 江弦握着汪曾祺的笔,趴在小桌子上在宣纸上面写了一会儿。

 果不其然,狼毫硬、弹性强,笔画劲遒流丽,他用的非常得劲儿。

 “嗬,可以啊你这字。”

 汪曾祺瞥了一眼,江弦随手写了一行老人家的诗句“江山如此多娇”,笔下龙蛇腾跃,笔势雄健洒脱,这小子写字儿是有点儿天赋的。

 “不错不错,有我这个年纪时候的三分神韵。”汪曾祺摩挲着下巴,重点强调后半句。

 江弦不理会他,握着汪曾祺的毛笔,说不出的喜欢,“师兄,你这毛笔借我回去再用上几天呗,我使唤的怪顺手。”

 “?”

 汪曾祺懵了。

 谁家好人借毛笔的?

 再说你这是真借还是假借?

 江弦又要了几张宣纸,告辞回到家里,在桌上铺开,握着笔写了一会儿。

 这一写算是上了瘾,此后几天,每天一早起来就是写字儿,从早上直接写到天黑。

 就连晚上做梦都是在写字儿,写的那叫个漂亮。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前半句写在朱琳的左腿上,后半句写在朱琳的右腿上。

 写完了他还摩挲着下巴欣赏一会,这字儿写的是又长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