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2(第2页)




    检察官反驳道。



    “解释不合理!”



    舒姣面不改色,“而且,笔录制作时没有律师在场,也没有录像,被告人签字极有可能是受到胁迫。”



    “请求法庭依法排除此证据。”



    只要一审中,最关键的证据排斥,孙向阳这案子就好辩得多了。



    再往下,又提及一审程序问题。



    提到这个,舒姣眼眸微眯,再度出声。



    “审判长,一审过程中,法官再三打断律师发言,阻止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且再三反驳律师合理猜测,存在明显偏见!”



    “且,一审判定我方当事人是因激烈情绪失控杀人,判处无期徒刑,明显不合理。”



    检察官皱了皱眉,“孙向阳因愤怒返回重新作案,仍属情绪失控范围,怎么就不合理了?”



    “激情杀人需要即时性。”



    舒姣沉声道:“死者死亡时间为凌晨三点,双方斗殴发生在十二点。三个小时,足够冷静了。”



    “而且,我方当事人在斗殴之后,搜索过打人是否需要赔钱,这证明我方当事人回家就已经冷静下来,并思考后果了。”



    “并不符合激情杀人。”



    检察官:“冷静后,也有可能持续愤怒,预谋杀人。”



    “那请问,有我方当事人持续愤怒、预谋杀人的证据吗?”



    舒姣直接一个反问。



    哪儿来的这种主观证据?



    笔录上倒是有一句——



    孙向阳回家之后,想起刚才斗殴的事还是很生气,深夜一怒之下上楼将周某杀害。



    但是!



    笔录证据刚才都被舒姣排除了,不能用了。



    也就相当于无证据。



    面对法官的询问,检察官摇了摇头。



    紧接着,双方又就“物证链”开始互辩。



    但“物证链”本就不够完美。



    或者说,缺乏最关键的线索,比如,周某死因是额头被酒瓶砸了。



    上一个律师或许不知情。



    但舒姣是专业的啊!



    她看过一审的证据,周某额上的伤口并不足以造成死亡,多半是酒精中毒,或者双硫仑样反应。



    死因就有问题!



    不知道法医怎么搞的,竟然整出个外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