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7章 煤炭殷殷系万家(二)(第2页)
所以在这次的放松矿禁中,朱载坖首先放松的就是有关煤矿的控制,朱载坖也在诏书中说明了原因:“地方无山谷以繁林木。无山林数泽之利,民之艰薪更甚于艰食 ,民间多并日而炊,洲诸以产蒲苇,民之樵采无所给,而资之以炊羹者,惟黍秆焉耳、麻楷焉耳。其为物既微,苟退旱涝,则所出益寡,价愈腾贵,虽中人之家犹难致之,而况其贫者空无升斗之积,而又病举火之难,朕甚悯之。州民方苦薪贵,一旦得煤以济晨夕,而窑工亦得以全家小,岂非善事?”
朱载坖将这次开放矿禁的主要种类限定在了煤炭上,因为煤炭是现在大明需求量最大的矿产,而且不仅仅是工业上有用,更是重要的民生物资,用大量的煤炭取代木柴,对于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降低百姓的开支,也可以发展大明的采矿业,不过对于赋税问题,朱载坖并没有说死。
在朱载坖的上谕中说道:“开厂之例亦陆续增定,大抵听商民自为采取而官为监之,税其十分之二,其四分则发价官收,四分则听其流通贩运,或以一成抽课,其余尽数官买,或以三成抽课,其余听商自卖,亦有官发工本,招商承办,又有竟归官办者,其额有增减,价有重轻,随各省见在情形斟酌办理。”
也就是说,矿税的具体征收办法,主要是由朝廷和地方一同来商定的,而且除按税率缴税外,剩余产品中的相当部分还要“发价官收”,而官价通常是低于市场价格的,这就意味着矿民实际上又向朝廷出让了一部分矿利。这样朝廷的矿税税率是显然大于十分之二的,这点朱载坖也是很清楚的,对于矿产,不科以重税,他们的势力会急剧膨胀的。
同时这里面还有朝廷和地方的角力,现在各地方纷纷向朝廷抱怨朝廷对于财权的控制太强,地方困顿,户部认为朝廷本就应该掌握财权,让地方财权过大,本就不是什么好事。但是现实情况是地方也确实需要一些财权,来保证地方官府的运营和地方的建设,如关税、盐税等赋税,是全部属于朝廷的,地方丝毫不能染指,而田赋的大头肯定也是要转运到朝廷的,所以地方所掌握的赋税确实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