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将军落叶凋谢

第二百八十一章 安禄山与杨钊不死不休

 “长安比肩接踵,挥汗如雨,金银珠宝那么容易捡来吗?”

 听到杨钊的汇报后,李隆基怒形于色。

 他被逻辑带偏,自然而然认为从安禄山亲卫搜到金银珠宝,就一定是他们所为。

 至于口口声声所说捡来金银珠宝,一定是狡辩,想减轻责罚。

 在大唐,抢劫数十金这么贵重,必然是死罪。

 《捕亡令》规定阑遗物必须交还原主,拾得人负有送官义务,而无获得其一部分为己有的权利。

 修改以后的《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诸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论;赃重者,坐赃论。私物,坐赃论减二等。”

 意思是,凡拾得遗失的官物和其他财物的,满五天不送官府的,如果是官物的,各自以犯遗失官物罪论处;计赃论罪重于遗失官物罪的,以坐赃罪论处。如果是私人财产的,依坐赃罪减二等论处。

 对于河中的漂流物,朝廷考虑到拾得人到河里打捞具有风险,因此,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五分之二或五分之一的赏赐,若无人认领,则全部归拾得人所有。

 所以,明显能感觉到两罪的区别甚大。

 李隆基本能的认为,安禄山亲卫是一种想要免死的辩解。

 “回圣人。安将军本就是不通教化的胡人,出行却是粗鄙的胡人跟随,他应该带着汉人护卫,规范自己的礼仪。而不是带着亡命之徒招摇过市。”

 “长安的太阳熠熠,长安的明月皎皎,圣人在大内,使德风纯朴,万邦守规。安将军亲卫仗着他们侍奉安将军,为所欲为。臣缉拿的时候,他们在天子走过的街道上拔刀,安禄山只是边帅,他权势来自于圣人,真的很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