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王韞秀与元载

 下朝未过半日,整个长安都知晓了今日朝堂之上,有一布衣少年郎,怒骂吐蕃使臣。-s?o,e¨o\.!i\n!f.o,举千钧石以扬大唐国威。

 壮武將军,从四品下的武官。

 大斗军军使,掌管四千士卒,三千骑兵。

 一柄天子剑,可斩边境之將。

 最重要的是,那少年郎不过十七八岁。

 大唐重武。

 只需半日,沈潮生的名字便已经传遍长安。

 长安东区第三街,平康坊东南隅。

 王忠嗣的门戟小廝已经收了一竹篮名刺。

 王忠嗣特意吩咐过,名刺可收,金银俗物不可进。

 诺大的府邸內,却无什么贵重装饰。

 厅室內。

 哥舒翰正在煮茶,原本沈潮生想要上手,却被哥舒翰赶回了位置上。

 沈潮生只能与王忠嗣面对面而坐。

 “沈二郎,我本以为你能抬动千钧石便已是了不得,未曾想还能將千钧石过肩摔落!当真是天生神勇。”

 王忠嗣依旧感嘆不已,委实眼前这少年抗石之举过於骇人。

 “还是要谢过王公提拔。”

 沈潮生並无半点恃宠而骄,反而依旧似那身穿布衣的少年郎。

 “害……”

 王忠嗣嘆口浊气,一时间百感交集。

 哥舒翰適时开口:“可不是,沈小子,你可要记得王公之恩。这世道,想要得到圣上赏识,莫要说你进入吐蕃衝杀一次,哪怕你再衝上百次,无人举荐,你也到不了如今。”

 王忠嗣回眸瞪了哥舒翰一眼:“煮你的茶去!歹多话!”

 沈潮生却是心知肚明:“是这么回事儿,小子铭记王公大恩。”

 “只管记在心尖。”哥舒翰说道。

 王忠嗣忽然想起什么。!看~书·君! ¨已-发\布·最_新~章.节\

 “恰好今日回长安,估摸著阿女也该回家一趟了吧……”

 五年前,自家女儿执意嫁给一名叫元载的落魄书生。

 家中长辈百般阻挠,可王忠嗣却未发话。

 那书生当年確实落魄,可一首书法诗词写的极好。

 王家不缺向上爬的路子,只要那小子愿意上进,总有出头之日。

 一个寒门书生,也没那么容易引起圣君猜忌。

 可直到哥舒翰煮完第三道茶,依旧没等到自己女儿回来看上一眼。

 王忠嗣有些恼了。

 那元载好歹也是大理评事,虽只是个芝麻官,可今日朝堂动静不可能不知道。

 当阿爷的出去已经这么多时日,自家女儿不回家看上一遭,属实不像话!

 沈潮生见王忠嗣面色不善,开口说道:“哥舒公,王公,都说长安似景,小弟初到长安,倒是好奇这是何等模样。”

 王忠嗣正欲推辞,沈潮生却已经起身。

 哥舒翰在一旁眉眼含笑。

 王韞秀那丫头就是王忠嗣的心病。

 元载位卑身贫,丈人府里的人对他都很轻慢。

 在日常的交往当中,远近亲朋也都毫不掩饰对元载的嫌恶,对他的態度就像对待乞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