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原则,寸步不让!(第2页)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师傅。”

 “警务司司长让你过去一趟。”

 “说是提交的案子备案上,有一些问题要和你核对一下。”

 刘建国快步走来,通知道。

 说着,脸色愈发复杂,“可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别想太多。”

 叶长安拍了拍刘建国的肩膀,眼神闪过一丝锋芒。

 “任他明枪暗箭,师傅我接招就是。`我+地^书¢城+ ¨蕪/错`内·容*”

 话落。

 往司长办公室径直走去。

 “师傅,您要小心啊。”

 刘建国目送着叶长安离开,提醒了一句。

 直到彻底消失在视线里。

 他忍不住又喃喃道:“那些人,可不比罪犯好到哪里去。”

 ...

 联合国警务司。

 司长办公室。

 叩叩叩——

 “进。”

 叶长安推门而入时,司长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批阅文件,抬眼瞥了他一下,淡淡道:“坐吧。”

 “司长,案子备案有什么问题?”叶长安开门见山的询问。

 司长从文件堆里抽出一份备案,推到他面前,上面用红笔圈出了好几处:“你自己看吧,有些功劳划分可能不太妥当。”

 叶长安仔细浏览一番,眉头微皱。

 案子备案中,一些明明是华夏警方功劳的地方,被司长画上了红线。

 意思很明显。

 他认为,这些功劳应该是灯塔国的。

 此刻。

 叶长安瞬间明白,司长的意思。

 无非是想让他妥协,将这个办案的功劳跟灯塔国五五开。

 这样一来,在联合办案上面,自然就比不过毛熊国。

 两个没有绝对差距的跨国联合案件。

 假设。

 华夏和灯塔国,功劳相当。

 毛熊国和高卢国,毛熊国占主要功劳。

 如此一来。

 显然是毛熊国警方就能更优秀一些。

 “司长。”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叶长安眼眸一闪,装起了糊涂,指了指文件上的最上面。

 “灯塔国警方已经明确标注,承认这里的功劳划分。”

 “这怎么能有争议呢?”

 他顿了顿,话锋微转,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质问。

 “难不成...”

 “是灯塔国提交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