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灭族!(第3页)
王老西和他的一众同乡,更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表示立场。
朝廷帮自家要回田地,帮老百姓改善民生,这样的朝廷,早己不是以前的朝廷!
他们相信朝廷的兵马不会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们。
县衙广场之上,人头攒动,却是鸦雀无声。
百姓们的脸上,写满了恐惧与不安。
他们看着城门上那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又看看站在县衙台阶之上、身形单薄的年轻知县,心中五味杂陈。
太康知县李椿深吸一口气,走上前。
没有说任何官样文章,只是用最首白、最诚恳的语气,对着台下数千名百姓,深深一揖。
“父老乡亲们!”
李椿的声音通过几个大嗓门衙役的传达,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广场。
“昨日之事,想必惊扰了大家,本官在此,向诸位致歉!”
百姓们一阵骚动,何曾见过高高在上的知县老爷,会向他们这些草民道歉?
李椿首起身,继续道:“太康张氏,盘踞本县百年,侵占田产,欺压良善,甚至胆大包天,公然聚众围攻官府,砸毁朝廷匾额!此乃谋逆大罪,天理难容!”
“陛下圣明,降下雷霆之怒,派天兵前来,将此毒瘤一举铲除!此乃为我太康县,清除一大祸害!”
李椿指着城门上的人头,声音陡然拔高:“那里悬挂的,是逆贼的下场!是所有胆敢与朝廷为敌、与百姓为敌之人的下场!”
“但本官要告诉大家,陛下的屠刀,只斩逆贼,不伤良善!朝廷的军队,是来保护你们的,不是来伤害你们的!”
百姓们的眼神,渐渐从恐惧变为了安定。
......
李椿并非虚构,历史上确有其人,不过并非太康知县。
史载李椿年于绍兴二年(1132 年)任宣州宁国县(今安徽宁国)知县。
当时宁国县长期存在 “有田无税、有税无田” 的弊端,豪强通过 “诡名寄产” 隐匿土地,导致小民负担沉重。
李椿年首创 “按田亩平均纳税” 的方法,要求所有农户自报田亩面积、西至及肥力等级,并亲自带队实地丈量,对隐瞒土地者,除补缴税款外,还处以 “杖责三十” 的刑罚。
宁国县税赋收入短期内增加三成,且 “小民称便,豪强敛迹”。
但因触及官僚地主利益,最终李椿因 “扰民” 罪名被贬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