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验证(第2页)
钱老三也想起来,他来换药的时候,方郎中都没有说内伤的事情,给他换了药就说‘咋成这样了’。
李蓉激动的扒拉住方易之的衣服:“大爷大爷,您确定吗?”这是重大发现。
方易之:“确定啊!你们之前的治病的药方还在吗?拿来我看看就知道了。”
陈如哭着说没有药方,郎中说在医馆治病医馆买药没有药方。′j_c·w~x.c,.!c+o-m.
方易之叹了一口气:“哪里看病都要有药方,药方要给你们的,你们来看病我也给你们写药方的呀。哪怕是游方郎中、村里的郎中也得写药方的,不然治死人怎么办?这是乾元六年高祖亲自颁布的行医要则。当然,要是在战场上救人就不写了,等打仗结束了也得补上的。”
李蓉再次激动:“真的?!那就是药方必须有?!那这个药方医馆会留着吗?” 钱老三受伤都十年了。
方易之觉得这丫头今天怎么一惊一乍的,怪吓人的。
方易之:“要留。如果起了争执,就核对药方,双方药方一致才算有效,如果有一方涂改,那就再请其他郎中核实。”
哇哦,原来古代也有这样的意识吗?这可太棒了。
李蓉:“大爷,那如果说药方太多或者说写不过来,或者丢了怎么办?”
方易之:“写不过来?不存在,城里的医馆那是有医童的,第二份药方不是郎中自己写就是医童抄写一遍后,药方才会给病人。”
“丢了?那就得分情况来看,如果病人的还在,医馆的丢了,那是保存不当,有故意损毁之嫌;病人的丢了,那没什么大事,病好了,一般也没人去看。”
“但是如果病人的丢了以此要找医馆的麻烦,无理取闹者查实后会坐牢的,还要赔偿医馆的损失。”
李蓉:“那么这个药方一般会留几年呢?”
方易之:“十年到十五年,一般留不了这么多年的医馆,或者时间到了要销毁药方,这是要上报衙门的。”
严谨!
怎么感觉来听了一场科普课呢?
李蓉问陈如:“婶子,你确定医馆没有给任何药方是吗?那么在医馆看病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你在医馆看过病呢?收条有吗?就是你花了一百两银子的收条?有没有给?”
一听完陈如还在反应,方易之坐不住了。
方易之:“什么?一百两?老三这骨折花了一百两?” 还不如给他呢,至少他来治,钱老三不会这么瘸!
李蓉给他解释了一遍为什么要一百两的事情,方易之听完只感觉:自己可真是个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