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欺负我对象?耳巴子招呼!
砰!
砰!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
雄鹿头部爆出一团血花,挣扎动作猛地一僵,轰然倒地。
那头受伤的公鹿也停止了挣扎。
林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只剩下远处那头小鹿,发出惊恐的哀鸣,转身逃入了密林深处,消失不见。
徐三喜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他浑身都被汗湿透了,脸上又是血点又是泥污,狼狈不堪。
“妈呀,吓…吓死我了…”
刚才要不是有孟少华在,他怕是要成为第一个被马鹿给撞死的人了!
说出去都丢人!
孟少华也松了口气,放下枪,抹了把额头的汗。
看着地上的战利品,一共五头鹿。
一头巨大雄鹿,一头公鹿,三头母鹿。
收获远超预期。
“起…起来收拾。”孟少华平复了一下呼吸,踢了踢还瘫在地上的徐三喜。
“赶紧的,血腥味太浓,久了怕招来狼。”
徐三喜挣扎着爬起来,看着满地鹿尸,又后怕又兴奋。
“五…五头,哥,咱们发了!”
这年头,这么多肉,够整个连队改善好几顿伙食了!
两人不敢耽搁,赶紧拿出绳子、刀子,开始收拾现场。
这么大收获,累死也值了!
孟少华熟练地给雄鹿开膛破肚,将内脏小心取出,避免弄破苦胆坏了肉质。
徐三喜则负责将母鹿和公鹿拖到一处,用刀子放血,防止血液凝固影响口感。
林间的血腥味逐渐弥漫开来,孟少华眉头微皱,抬头看向四周,生怕引来什么大型野兽。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两人赶着马车,拉着五头沉甸甸的马鹿回到了连队。
马车刚进连队驻地,就引起了轰动。
“我的老天爷,那是鹿?”
“五头,整整五头啊!”
“孟知青打的?这…这也太能耐了!”
在地里闲逛的、在家门口唠嗑的,全围了过来。
个个眼睛瞪得溜圆,盯着车上血淋淋的鹿肉,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年头,肉可是金贵东西。
供销社里,有肉票都得挤破头去抢,还经常排不上。
日朗沟又偏,等他们收到消息赶去城里,黄花菜都凉了。
连队食堂一个月也见不到几回荤腥,偶尔有点肉沫子,都能让大伙儿念叨好几天。
眼下这小山似的鲜肉摆在眼前,谁能不眼红?
看着众人那羡慕又渴望的眼神,孟少华心里门清。
这么多肉,知青点那点地方根本放不住,也容易惹闲话。
要是一点儿都不带分的,没准还要惹出别的事情来。
反正这肉,他也是打算运到城里去,到时候去黑市换掉的。
不如直接做个顺水人情去。
他跳下车,拍了拍手上的灰,朗声道:“乡亲们,同志们,今天运气好,打了点野味。”
“肉呢,我留一点,剩下的,愿意拿东西换的,都可以来换!”
“有票的给票,没票的,有啥稀罕吃食、用的,看着给点就成!”
“比如奶粉、麦乳精、好烟好酒,甚至结实点的劳动布、棉花啥的,也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