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备甲(第3页)
依照《大明律》规定,凡民间私有铁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弩三张、弓七张、箭五十支以上者,罪同私造应禁军器。若将这些私造的军器卖给境外或盗贼,以及造成失泄军情的,不论数量多少,一律处斩。
虽然杨凡也是行伍中人,严格来说只要狡辩一番,其实也不算违法,但没有朝廷公文,这工匠就是不敢造。
但是这工匠不敢造,也架不住石望的软磨硬泡和持续的金钱攻势,最终工匠还是就范。
在花费上千两银子后,工匠终于点了头决定铤而走险。他串通了两个工匠又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徒弟,在郊区木屋不分昼夜打了一个月有余,造甲十九副,终于补齐了杨凡七十副铁甲。
谁都知道铁甲极为要紧,但殊不知为了凑出这七十副铁甲,杨凡前前后后共计花费白银西千多两。
要知道到了现在这个年头,每年能从军械局那能产出武器铁甲极度有限,真要算上铁甲,一年能给守备营发下来五副堪用的铁甲便是奇迹。
而周大焦作为守备,满心钻研喝兵血吃空饷。别管军备还是军饷,这好不容易流下来的的银子拿到手上,再给上边各位大人分了润,一月下来手头最多能余下三西百两。
这还得是朝廷收了夏秋两次税,军饷正常的时候儿,搁在平日,他不往里边搭钱便是不错。你让他拿出数年积蓄充斥军备、购买铁甲火器?无异于痴人说梦。
但偷来的锣儿敲不得,这些铁甲,这些火铳,是肯定见不得光的。特别是操练时期,头上还有顶头上司盯着,一旦来源走漏了风声,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杨凡并没有急于分发给自己麾下士兵,而是选择将铁甲和火器全部藏了起来。平日训练,也只是拿着原有那几杆鸟铳、三眼铳轮番使用,其余训练则更多是恢复士卒的体魄,锻炼技艺。
经过这数月时间,杨凡己暗蓄了麾下三十多士卒成为了家丁,家丁平时混迹于士卒之中。虽然比不上那些与将领一同尸山血海爬出来的亲朋乡党,但也够用。
除此之外其余未成家丁者也多有笼络,现在至少有一支自己能指挥的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