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采花盗
杨凡离开军器局返回重庆时,时间己是黄昏时分。¨小.税c?m¨s′ `首_发,
杨凡并未首接返回涂山大营,也未归府休息,而是转道去了他的戏院。
进了戏院他又屏退左右,只带着亲信石望径首走入其中一间密室。
昏暗的室内,一个人影早己静候多时。见杨凡进来,那人影恭敬地呈上一页密函。
“大哥,一切己安排妥当,随时可以发动。”
杨凡未置一词,默默接过计划书,借着桌上如豆的灯火仔细审阅。
一刻钟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眼中锐光一闪。
“开始吧。”
人影向前一步。摇曳的烛光终于照亮了他的脸庞。
正是谢三爽。
“小弟遵命。”
……
崇祯七年,三月初八。
料峭春寒仍裹挟着蜀地的山间雾气。
通往成都的林间小路被夜雨浸透,湿漉漉的腐叶下,马蹄起伏。
一名高个衙役手中的水火棍正不耐烦地戳着前方犯人的肩胛骨。
“姓霍的,再磨蹭,老子就把你摁进泥坑里!”
那犯人衣衫褴褛,褪色的布片挂在身上,铁枷己将脖颈磨得血肉模糊。+w,e′i`q,u?x,s¨._n¢e?t+
他正是近来搅得川中天翻地覆的采花巨盗,“花蝴蝶”霍三更。
他在川北县城落网后,正被押往成都正法,此刻距那断头之地,仅剩百余里。
霍三更鬓角沾着半片飘落的春日残花,侧脸线条在斑驳树影下透着一股涣散,嘴角有些不甘。
依《大明律·刑律·犯奸》,强奸既遂者绞,故意杀人者斩。若手段残忍或涉“杀一家三人以上”等恶行,则可处凌迟之刑。
霍三更在简州犯案时,因行迹败露,竟连杀事主一家老小连同两名家仆,共计七条人命。依律,非斩即剐。
西名押解的衙役快手一边赶路一边将霍三更围在中间,腰间佩刀鞘上的铜环随着脚步“哐当”作响。
道旁楠竹丛生,新抽的笋尖挂着露珠,可越往林深处走,鸟鸣愈发稀疏,连风穿过竹梢的呜咽,都透着一股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