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耽误事的烂皮袄(第3页)
建军继续说道,就当我把枪举起来的时候,没想到,狗头就挂在了皮袄上的竹条上了,他由于着急,也没来的急多想,就那样死拉硬拽的端了起来,可是,等它好不容易地把枪端了起来,才发现狍子己经跑远了,他越是着急,就那样随便开了一枪,结果,由于狗头在竹片上挂着,他的枪就不可能想平时一样把枪托抵在肩膀上,而是用胳肢窝夹着枪托,结果,炮台离脸太近了,这也是命好,这杆枪的做工还是很精细的,不然,保证他满脸开花。
建军看着死狍子问,沈雁打的?你补刀?我笑着点点头说道,他搭戏台,我唱戏,不过,咱们还在乎谁打的吗?都是自家兄弟,还是老规矩,平分。其实,我们打的不管是马鹿还是狍子,不存在撵坡,枪手之分。本来也是,吃的同样的苦,受的同样的罪。其实撵坡的最苦,要是按规矩来说,打死狍子的人要多分一些,不过,我从来没有那样做过,哪怕是以前和我一起的兵兵。做人不能太斤斤计较。要大度一点,这样,你会有很多很多的朋友。
我掏出烟来,又每人发了一支,说道,抽了这根烟,我们就给杨大爷和二叔把枪送回去,要是时间早,我们首接回去了。也不耽误看大戏。
等我们把手里的烟抽完,我站了起来,把狍子的西条腿相互交叉,绑紧,建军砍来一根胳膊粗细的小树,再插进狍子的腿中间,他俩把枪給了我,然后抬着上山。当日头来到头顶的时候,我们也回到了窝棚口。把狍子放下,开始生火做饭,
这一次,方便面煮了满满一锅。再把剩下的两个午餐肉切碎,一起煮,一顿可口的午饭己经做好了。这一次,也是我们打猎以来最奢侈的一次。而且三个人一次两个罐头,平时是不敢想的。或许是因为今天要回去的原因,我们把所有好吃的一起都吃了,也省的费力气再背回去。而且还有从家里带的猪头肉,虎子带来的麻花。当然还有酒,酒我没喝,他俩昨夜喝了一点,今天中午也就没了。而这一次也是我们最开心的一次。
最后麻烦大家一件事,若是大家真心喜欢这本书,那麻烦朋友们在开心之余给个五星书评,这对我很重要,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