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夹子、套子的那些事(第2页)
山里的夜很静,偶尔会有风吹过树梢发出轻轻的呼呼声。秋风很凉!带着丝丝寒意!我看着沈烨说,回吧,黑灯瞎火的也不好弄。跑了一天,快累死了!沈烨拉着我的胳膊说的,别呀!先弄好了,明天早上说不定就可以吃肉了,你再忍忍!我很奇怪,为什么夹子怎么夹不住狐狸呀!我笑了笑说道,可能是你下的夹子有问题,狐狸的嗅觉和听觉异常灵敏,比獾子有过而无不及,假如说獾子能闻到地下十厘米位置,而狐狸则能闻到地下十五到二十厘米的东西,也就是说,在土底下十到二十厘米处,假如说有一只老鼠,狐狸可以准确的给它定位。^微\趣\小^说~ _首^发-能不能抓住另说?假如说在冬天,10到20厘米的雪底下,有老鼠在觅食。狐狸可以跃起来,一头扎下来。准确的咬住老鼠。这就是狐狸最厉害的地方,别的东西做不到。山狸子也不行。
沈烨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哎呀,这些事我听说过,你给我说说,它为啥不会踩在夹子上面?我又淡淡的说道。真笨,那还有为什么,它肯是闻到地下的夹子的铁锈味了呗?所以它每次走到这里,他便会轻轻一跃跳了过去,这就是夹不住他的原因。你要知道一点,很多动物对铁锈味特别的敏感,下夹子之前必须要把夹子上的铁锈味去掉,才有可能夹住它。沈烨又低声说道,那为什么连只兔子也夹不到?我想了一下说道,狐狸是兔子的天敌,兔子对狐狸气味也十分敏感,所以,只有狐狸走过了,兔子绝不会再走,除非狐狸今天没走,兔子才可能会走一下。
沈烨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哎呀,别说!你说的还挺有道理的。铁锈味怎么去除呢?我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筒,在沙棘树上照了照,随手掰下一根指头粗细的枯枝来,在埋夹子的地方轻轻一捅,只听着“啪”的一声,带起了阵阵尘土。指头粗细的树枝立马被夹断了,我提着夹子上的铁链,轻轻一拉,首径20公分的夹子就被我拉了起来!
我用手电照了照夹子,或许是埋在地下时间有点久,夹子上己经锈迹斑斑,我干脆坐了下来,把手电递给沈烨,然后说道,你出去找些新鲜的艾草来!沈烨走后,我点上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一边抽一边想着明天的打算,我抬起头来,遥望着漆黑的夜空,漆黑的夜空里星光璀璨。一条银河由北向南划过漆黑的夜空,展现出一道银白色的星河。夜空很美,美的给人带着一种无限的遐想,织女,还在星河的那边吗?牛郎去了哪里?我突然想到了霞霞,明天我就去看她了,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也愉快了起来,咕咕,咕咕,一阵猫头鹰的啼鸣从不远处传来!我向着叫声的方向看了看,心里想到,或许是猫头鹰看见沈烨了吧!
随着一阵沙沙声,手电光由远而近,沈烨急匆匆的跑了回来,他把手电递给我,把怀里的一捆艾草放在了我面前的地下,气喘吁吁的说道,给,找来了。怎么弄?我掐灭烟头,把它扔进埋夹子的坑里头。把艾草拿起来,开始仔细的擦拭着锈迹斑斑的夹子。我擦的很仔细,每次短短地擦拭一会儿,我就会扔掉手里的旧艾,重新你换上新鲜的艾叶,艾草,这种草很奇怪,它的味道不会让人讨厌,不管是艾草本身的味道,还是点燃后的味道,我都喜欢。它的味道可以在夹子上留上很久,若是不被雨淋到,艾草的味道会在夹子上停留很久。而这些是我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