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科试第二场(中)(第2页)

更值得称道,这等好字,还只是陪衬作用。

真正的“瑰宝”,是这篇论本身!

古人有言曰:天下之人,中材为多。故治世之本,教化为尚。教化行,引中人而升之于君子之域;教化废,推中材而纳之于小人之途。

风行六宇,蒸变万类,鼓之舞之,咸去故习,所由风俗美而人材出,以惟上所用。

故曰有教化而后有人才,有人才而后国有与立。善乎董子之言为不可易也。

将庄毅写的论,在心中大声朗诵。

焦廷越读越震撼。

读到最后,焦廷甚至有一种庆幸:

能写出这等文章,岂是一般的小才,哪能埋没于佃农。

我差一点就犯了大错!

幸哉!幸哉!

庄毅不知学政的想法。

他把自己写嗨了,甚至没注意到,学政就在身后站着。

第一题写完。

他开始写第二题,策。

策论的策。

问: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

这句话意思是——用法令来产生威慑,法令得以贯彻时,人们就会感到恩惠。以爵位来显示地位,当加官进爵时,人们就会感到荣耀。

这道策问,反映了执政者的思想——想通过法律威严与爵位制度整肃社会秩序。

属于此时社会的顽疾。

到了中期,皇族随着时间推移,已经越来越多。

爵位自然越来越多。

皇族靠血统获得爵位,一点都不珍惜,享受着国家供养,却对国家毫无用处。

该怎么办呢?

要素太多,内容也太多,但是策问第一要求,和八股文要求是一样的,即开宗明义。

就是第一句,就要点明思想。

那么,抓住哪一点放大写?

庄毅略作思索,在草稿纸上写下第一句:

赏罚者人主之大权也。

只看这一句,焦廷就知道,庄毅有了。

太高段了!

一下就点明了整条策问的核心,人主!

在翰林院待了这么久,到头来还不如十一岁的少年觉悟高,焦廷感觉自己道心要破碎。

不敢再继续看下去,却又忍不住。

他愣是看到结尾:“吾愿后世为政者、毋枉法以市恩、毋逾限而拜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