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见知府(第3页)

 府试考完后,陈砚师徒三人并未离开,而是在客栈里等放榜。 

 贡院里的官员们却是争论不休。 

 夏同知认为陈砚三场文章都极好,该为案首,赵通判极力反对:“此子品行有失,必不可为案首。何况他出了号舍,所写文章究竟是他自己作的,还是旁人作的,谁说得准。” 

 夏同知道:“当日我亲自收他的草纸,与他在府台大人面前所作文章一字不差,如此还不足以证明这些雄文皆产自他之手吗?” 

 赵通判并不想将陈砚大闹考场之事反复提起,以免牵扯更多。 

 只是陈砚想要得案首,他是万万不肯的。 

 赵通判便指着陈砚的试帖诗道:“此子文章虽做得不错,然试帖诗写得全无灵气,与他人相比差远了,这府试也是考试帖诗的。” 

 大梁府试,最看重的是西书文章,其次是五经经义,再往后才是试帖诗。 

 按理说,陈砚的文章己经足够得案首,可赵通判紧抓试帖诗不放,夏同知也没话好说。 

 两人争论到这等地步,就轮到主考王知府做裁决。 

 王知府思忖片刻,方才道:“此子便得第二。” 

 夏同知暗暗可惜,他拿到陈砚的草纸,率先看了文章,实在是好文章。 

 若不是他亲眼所见,不敢想此文竟是一个年仅九岁的幼童所作。 

 他当年也是科考出身,到二十五中秀才时所做文章比九岁的陈砚也逊色不少。 

 正因如此,他才跟赵通判争论至此。 

 他还是不甘,又站起身对王知府行了拱手礼,道:“府台大人,若此子排名第二,又有谁能排案首?” 

 单论文章,陈砚的文章就是最好的。 

 王知府笑道:“此子年纪尚小,又能做出大闹考场之事,性子也该磨一磨方能成才。反倒是那高修远年纪轻轻,就写得一手好文章,这案首当之无愧。” 

 屋内众人神情各异,却都静默不语。 

 赵通判没料到王知府竟会将高修远点为案首,还有些惊诧。 

 不过高七公子能得案首,他也能向高二公子交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