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第2页)
斗杀罪,即在打斗过程中杀死对方。
因他辩称是管教妻子,失手杀人,按照唐律罪减二等,大理寺定为徒三年,移交刑部。
徒三年,即坐三年牢。
程俊开口问道:“宋学厚,你觉得大理寺对你的判决,有问题吗?”
宋学厚抬头说道:“有!我觉得冤!”
“冤从何来?”
“我暂时没有找到,但你们等我看完唐律,我相信一定能洗刷我的冤屈!”
崔评事闻言勃然大怒,“混账东西,难道你要我们等你看完这本唐律,再听你诉说冤情?你的罪名,乃大理寺依法判决,你自己都说不出冤从何来,却又喊冤,分明是在戏弄我等!”
宋学厚站起身,望着二人身上的袍服,昂首说道:“我如果没看错,你们两个人,一个来自御史台,一个来自大理寺,你们来到刑部,就是朝廷要你们三司审理刑狱,犯人有喊冤者,你们必须要过问!”
“我确实说不出哪里冤,但我就觉得我冤的很!你们肯定读过《唐律》,我现在喊冤,你们不该问我,而是应该替我去找冤在哪里,然后替我洗刷冤屈!这是你们的职责!”
崔评事气笑了,“你打死结发妻子,大理寺却只判决你坐三年牢,真是便宜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