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雷洛,雷老虎。(第3页)

但那又怎么样呢,雷洛的结局是他带着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去了台湾安享晚年。

那些和雷洛一起杀人贩毒的黑帮老大也没有一个被枪毙,许多黑警甚至都没有被调查。

法律就是那么离谱和搞笑。(注意,雷洛在香港有真实原型,不是作者胡编,比作者说的更加黑暗恐怖。)

无他,就是因为雷洛他们上面有人,那些能制定法律的大人物正在帮他们。

有议员,有法官,有警队高层,他们都是犯罪分子坚不可摧的保护伞,一直尽心尽力的为罪犯服务,为杀害人民和贪污索贿而努力。

正如李少君所说,要不是顾忌舆论,他们是真的敢在大街上随便杀人的,并且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什么?在香港杀人犯法?我天天杀人都没事啊。

现场沉默许久,电视机前的人们也是沉默不语。

“我操她妈的!我不当记者了,这个世界都是狗屎!”

一个小记者道心破碎,当场就骂骂咧咧的丢下照相机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