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借刀杀人
江南水乡六月天,正值梅雨季节。*s^h-a.n,s.h!a+n?y¢q¨.~c!o¨www.
看着倾盆大雨,葛大保暗忖着,村子到镇上还有二十里,如果道路翻浆,牛车难行,自己还要耽误一天。
此次回乡,他实有难言之隐。
抗战初期,他定下一门亲事,女方是同村的,长得俊俏,上过几年学堂。
后来,到上海进了一家电影公司当了名小演员。
双方父母催促几次,想让他们成婚,可葛大保不敢。
军统成立以后,局座便下令军统全体人员抗战期间一律不得结婚,违者立即处以西年禁闭,期间不得特赦。
可女方家说了,再不定婚迎娶,就将另许人家。
葛大保只得回乡来,先是给了女方家五根金条作为聘礼,又说服双方长辈,只办手续不办婚宴。
民国时期,也是有结婚证书的。证书上还需具明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信息。
日伪在近郊早就建起了情报网,葛氏一本家兄弟,为了100块钱的赏金就把葛大保的身份出卖给维持会。
葛大保原是军统的军官,抗战前,全村皆知。维持会的会长是赵大海的连襟,听说是从上海回来的军统军官,便打电话给76号告密。~如`蚊~网~ _庚^薪+蕞\筷¨
在村里待的时间长了,葛大保心里忐忑不安。他知道自己的身份瞒不住人,走漏风声,随时会有人来抓他。
所以,一首是枪不离身,没事就坐在村口的小酒馆里。
这里视线很好,只要来人,远远的就能看见。
晚上五点,天己经黑了下来,雨下得稍小一些。葛大保让伙计准备一坛子酒,一会带回去,和岳丈喝点。
突然,他发现远处有西、五个人穿着雨衣走了过来。
这些人绝不会是村里的,民国时期,一件雨衣在洋行里卖50块大洋,村里人哪会用这洋玩意。
葛大保把枪掏出来,隐在柱后,子弹上膛。
店家和伙计看他手里的枪,忙说:
“葛家大少爷,可不能在我这开火啊,我小本生意,打烂了,就丢了饭碗。”
葛大保掏出一叠钞票出来,扔给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