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水仙解围(第3页)

见此情景的水仙高兴极了,感觉比夏天喝冰酪还痛快。

包洪文脸色有些不好……有了证据不先给自己这个都察院御史看,反要先给百姓看,明显是不信任本自己,便示意差官去取银子,

差官上前拽住小乞丐道:“跟我走,给包大人看看。”

小乞丐用询问的眼神看向水仙。

水仙挺着胸脯道:“给他看。”

有了主心骨的小乞丐来到包洪文身前,举着银锭给他查看。

饱读诗书的包洪文眼睛早就花了,为了能看清伸手去拿银锭,却却发现小乞丐将银锭攥得死紧,还说道:

“就这样看,万一掉包了呢?”

“大胆!”一旁的差官怒喝道,就要去抢。

“退下。”包洪文呵退官差,弯下腰查看,鼻尖几乎贴到了银锭上。

阳光下,锭边缘的“正通银号”四字凹凸分明,右下角多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北”字,笔画细如蚊足却刀刀清晰。

看完后他直起身,对沈凡拱拱手道:“举证属实,王爷确实没有滋事。”

沈凡面无表情的道:“如此说本王可以走了吧?”

包洪文道:“当然可以,不过王爷走之前还需与这些百姓一样留下口供,这是例行公事。”

“可以。”沈凡应道。

与那些百姓需要衙役帮助录口供不同,沈凡的口供是自己写的。

因为文笔好,条理清晰,写得就极快,签上名交给了包洪文。

包洪文快速浏览了一遍道:“王爷写得一手好文章啊,又快又详细。”

“本王可以走了吧?”沈凡又问。

包洪文:“当然,不过在王爷走之前,某家有几句话想与王爷单独谈谈,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沈凡眉头微皱道:“是去大人的御史衙门么?”

“呵呵呵……”包洪文笑道:“王爷不是犯官,哪能去那。

既然昨日去王府讨茶不得,那今日便由某家做东请王爷喝杯茶,您看我们去那家茶馆可否?”

说着指了指街旁边的一座茶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