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页)

 林婉仙见过的人更多,综合来说,李万年除了暂时没有养家能力,其他的都不错。

 “是啊二姐,李万年比较懂礼节,这比其他人好多了!”

 林婉清也是这么觉得。

 ......

 李万年还不知道三女在背后议论自己,他已经快走到村口了。/0.0~暁+说`网¢ ?首^发\

 十里路不算远,但到了战场遗迹附近,还是觉得这里阴森诡异。

 附近地势平坦,所以当时就在这里爆发了军队的战斗。

 他想试试自己的天赋,眼神在四周看了看,并未发现什么,都怀疑这个天赋技能是不是假的了。

 随即,他深入战场遗迹,不一会发现地面有光芒隐现,他随即拿出锄头挖掘,挖了一会,就看到了一颗碎银锭子,大概是三钱。

 银子不是特别的纯,有些氧化发黑,但还是认得出这是银子!

 一两银子大概是一千文,而这个地区,一个农民,一年种地的收入也不过三两银子,他这一锄头下去就直接解决了一个月的收入!

 但这还不够,家里有四口人呢!

 随即,他开始继续探索四周,赚了大概半盏茶的功夫,再次看到一个亮光,而且这个亮光更亮眼,他随即开始挖掘,这一次挖到了一两完整的银子,这一下他足以让一个人活四个月了!

 毕竟一斗米也就三百文,大概三钱银子,现在自己身

上的银子足够买四斗米了,足够家里四口人再吃一个月。

 但是大概还有两个月的缺粮期,他必须要继续找找。

 他四处走动观望,只要是在十丈范围内的宝物都能看到,不多久再次看到一个光亮,挖开一看,又是一两银子!

 此时,他有一种农民收获的喜悦感!

 将银子放入胸口的包袱,然后继续挖掘!

 直到接近正午的时候,他已经挖掘了二十多两银子,这些银子足够他们生活一年的了,加上地里面的粟米,一两年是不用担心温饱问题了。

 而此时整个战场被他走的差不多了,他也要回去了,但这里距离县城不远,他干脆进城采购一些物资带回去。

 县城距离这里也就三里地,当年那战斗就是因为攻城而展开,所以距离很近。

 平安县城是朝廷边陲的重镇,城内居民人口三四千人口,这不算少了,而且还要算上数百士兵,总共四千多口人,县城几乎是附近几十个村寨交易物资的地方。

 走到大街上,能看到诸位行人身上闪闪发光,都是财宝,有的团成一团放胸前,还有的把铜钱串好放裤裆,也不怕硌得慌!

 他要是做扒手,估计可以发家致富了!

 城南主要卖吃的,城北主要卖铁器,城东主要是住人,城西主要卖衣物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