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宝宝,好喜欢你!(第2页)

这声音,堪比天籁之音。

秦予晚耳膜都酥化了。

心尖颤的不行。

她的纯情老公——叫她宝宝耶!

好喜欢!好喜欢!

秦予晚脸更红了,就在她想说带你什么,傅晔礼手臂一抬,下一秒直接将她腾空抱起。

耳边,浴水落的更密集。

氤氲的热气瞬间把他们包裹在一片茫茫的雾气里。

整个人埋在她散着幽幽柑橘清甜香味的颈窝,用力汲取,肆意采撷——

傅晔礼高中时期就暗恋了还在上初中的秦予晚。

虽然从小到大,他就已经是她小跟班。

每天会帮她拎书包,会主动送她一起上学。

可真正让他青春期意识到喜欢这种东西的时候却是18岁成年的时候。

那时候,他是帝都高中最风云的人物。

常年,年级第一,是学霸加校草。

成绩好,家世好,性格好,最主要长得好。

这样完美的男人。

每天都能收到本校,外校爱慕他的女生送来的上百封情书。

可是他对这些情书无动于衷。

倒不是他矫情。

是他确实没有感觉。

他对谁都没有心动的感觉,当时,他是觉得这样。

他每天除了学习,就是等秦予晚放送学。

这是老太太交给他的任务。

秦予晚的奶奶是老太太的好闺蜜。

两家关系不错。

他就像大哥哥一样,担任起了她的护花使者。

但是那时候,秦予晚好小。

个子还没发育。

脸蛋小小的,手臂细细的,腿也是细细的,整个人看着像动漫里没有长大的少女。

小小的可爱一只,脾气还傲娇。

动不动不高兴。

要吃糖。

尤其,她不高兴的时候,特别像她家老太太曾经养的喜欢发脾气爱炸毛的布偶猫。

开心了她会主动来找你玩,不开心了就爱撅着嘴巴,不理你。

他每天接送她。

看着小小,可爱的她。

从没藏过邪念。

那么,什么时候让他醍醐灌顶,忽然意识到喜欢的呢?

大概是高三举办了一场篮球赛,他是校队主力军。

秦予晚作为初中部最漂亮的艺术生。

被学校选为篮球队的拉拉队长。

高三,面临高考,他学业忙又要每天下了晚自习还要去傅氏集团跟着傅仪征学习金融知识。

每天忙的抽不出半点自己的时间。

回到家都是凌晨一点半。

躺到床上累的直接睡着。

自然也没有时间再去接秦予晚上下学。

细算下来。

他们确实已经两个月没有见面了。

那天,他终于有空闲参加校队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