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间的矛盾爱吃参皇鸡的剑林天

第十一章 起诉立案:我要拿回房子还要十万赔偿(第3页)

 “法官,被告己经承认了无权处分的事实。”李娜立刻说道,“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损失有考勤记录、律师费发票等证据证明,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李娜把我准备的证据一一提交给法官,包括房产证复印件、录音光盘、考勤记录、律师费发票、聊天记录截图等。法官把证据交给张凯和他妈妈看,他们看了之后,没什么反驳的理由,只是婆婆一首说“录音是假的”“损失没这么多”,但又拿不出证据证明。 

 轮到他们举证时,他们什么证据都没拿出来。张凯只是反复说他不同意离婚,会改;婆婆只是反复说她不该卖房,但不该赔偿这么多钱。 

 法庭辩论环节,李娜再次强调了我的诉讼请求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请求法院支持。婆婆还是在重复之前的话,说我讹人,说她是为了我们好。张凯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帮婆婆说几句“她不是故意的”。 

 最后是最后陈述环节。我站起身,看着法官,平静地说:“法官您好,我坚持我的诉讼请求。这套房子是我爸妈辛苦一辈子给我的,是我的底线。被告未经我同意偷偷卖房,不仅侵犯了我的财产权,还让我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我要求离婚,要求赔偿,都是合理合法的,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张凯最后陈述时,还是在求情:“法官,我真的很爱林晚,我不想离婚。求您帮帮我们,给我们一次挽回的机会。” 

 婆婆则说:“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没钱赔偿,也不会赔偿。”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让我们等待通知。 

 走出审判庭,张凯追上我,说:“晚晚,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别离婚好不好?我会跟我妈搬出去,再也不打扰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停下脚步,看着他,说:“张凯,太晚了。我们之间己经没有可能了。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让你妈赔偿我的损失吧。” 

 说完,我就转身离开了法院,没有再回头。我知道,这场官司我赢定了,属于我的东西,我一定会拿回来。接下来,我只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然后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