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案大用2顺手牵虎
第106 章 看不穿的(16)(第2页)
“杜主任,我们市局局长说了,让我先把口供落实好,我也把你的意见说了,市局局长表示一定会好好感谢的。/r,i?z.h?a¨o¨w+e-n?x?u.e\.¢c~o+m-”
杜大用听完以后只是点头笑了笑,接着打开电脑开始查看林烨嘉被害案件的卷宗。
这起案件发生在95年的时候,就是一起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林烨嘉在钱杭市城上区一家名叫梦千回的ktv参加应酬,在出包厢买东西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纠纷,随即在林烨嘉朋友参与以后,打架斗殴开始,当时对方的人携带了两把匕首,林烨嘉这边的人带了一把匕首,双方在相互殴斗中,林烨嘉这边是林烨嘉身中三刀,其中两刀为致命伤,还有两人为轻伤,另外,殴斗中的另一方,其中一人也是重伤,不过送医以后,经过救治,没有死亡。
这起案件在当年判的最重的是无期徒刑,罪名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其余一些参与人员分别都被判处了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当时对方也对林烨嘉进行了积极赔偿,最终林烨嘉获得赔偿三十二万六千八百元。
杜大用再次看了看相关的涉案人员,终于在里面发现了案件中真的有两名闵省人,其中一个是平南人,一个是富清人,但是这两个闵省人当时并不是同一方的人,其中那个平南籍叫李弘阳的人,就是他和林烨嘉起了冲突,在冲突过程中,也正是他使用的刀,对林烨嘉形成的致命伤。
不过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中,在众多供述的口供中,有一些供述,对李弘阳还是有一定帮助的,可是这个形成口供的人,却是林烨嘉这边的人,籍贯为富清的徐山岳,也正是他的供述,这才证明了李弘阳当时是受到林烨嘉殴打以后,才拿出刀子进行乱捅的,当时的钱杭城上分局,到钱杭市检察院和中级法院,都认定这是故意伤害致死罪,最后判处李弘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