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算杰森这小子倒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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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一栋小别墅,这里是特殊警察小队驻地,距离纽约市警察局也不远,既方便办案,又有独立性,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看着克瑞恩拿出来的案件线索,钱锦心中一喜,都是“老熟人”了,这下大爷可以大显身手了。 

 水晶湖,榆树街,万圣节狂徒,电锯杀人狂,山林食人魔...... 

 “怎么样?我们该怎么查?” 

 克瑞恩虽然是特殊警察小队队长,却极有自知之明,处理这些事,钱锦比他更有把握,就听他的。\w!z~s+b,o.o*k*.^c¢o_m/ 

 钱锦也不客气,拿出其中一份档案,手指在上面点了点,“去水晶湖,就拿这杰森小子开刀!” 

 为什么选杰森? 

 有几个原因,一是柿子挑软的捏,以钱锦目前的手段,对付物理攻击为主的杰森,手拿把掐,无头骑士绝对可以将他大卸八块。 

 像弗莱迪这家伙,可以梦中杀人,手段太诡异,没有确切的把握下,还是小心为上。 

 二是水晶湖最好找,只要出现在水晶湖,尤其是还有小妞在场的情况下。 

 单身狗杰森肯定受不了刺激,一会的功夫,就会拿着大砍刀冲过来。 

 至于电锯杀人狂,山林食人魔等等,得耗费大量时间来找他们,不划算。 

 三是水晶湖最近,离纽约不过一天的路程。 

 第一桩案子,必须办得又快又好,才算不丢兄弟两人的脸面。 

 另外,钱锦还急着回来找克莱尔·汉密尔顿呢? 

 不愿耗费太多时间。 

 算杰森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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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森,又名扫黄先锋、百人斩少年、不死杰森,是经典恐怖电影《十三号星期五》的主角,也是漂亮国大名鼎鼎的 “西大杀人狂”之一。 

 他身高两米,力大无穷,头戴白色曲棍球面具,身穿黑色农装,精通开山刀、消防斧、干草叉等各种武器,拥有不死之身,只有杀人这一个爱好,水晶湖就是他的领地。(图) 

 对于进入他领地的任何人,没有理由,没有借口,不分男女老幼,就是嘎嘎乱杀,毫不留情。 

 事件的起因发生在多年前,杰森自幼智力低下,长得特别丑,除了他的母亲帕米拉,没有人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