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君子不陷:仁与智的辩证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暮春的曲阜杏坛,弟子们围坐听孔子讲学,阳光透过杏林洒下斑驳的光影。宰我忽然起身,带着几分诘问的语气:“夫子常言仁者爱人,若有人告知仁者‘井里有仁人’,他会跳下去救人吗?”话音刚落,弟子们纷纷侧目,有的面露困惑,有的若有所思。子路急道:“仁者当见义勇为,岂有见死不救之理?”颜回则沉吟:“君子行事,当思其可,盲目赴险恐非仁道。”孔子放下手中的竹简,目光沉静地看着宰我:“为何会这样呢?君子可以前往察看,却不可陷入井中;可以被欺骗,却不可被愚弄。”这段对话如同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两千多年的思想长河中激起层层涟漪,揭示了仁与智的深层辩证——真正的仁爱,从来不是盲目的牺牲,而是兼具悲悯之心与清明之智。

一、井中之问:宰我命题的深意

宰我的提问,看似刁钻,实则触及了儒家仁学的核心难题:仁爱是否意味着无条件的付出?这种极端情境的假设,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对现实中“愚仁”现象的反思。春秋时期,卫国大夫公子开方,为表对齐桓公的忠诚,十五年不回家乡,连父母去世都不奔丧,管仲评价其“倍亲以适君,非人情,不可近”,后来果然与易牙、竖刁作乱,可见伪善的“仁”往往披着道德的外衣。鲁国的沈犹氏,每逢祭祀便抬高羊价,甚至“朝饮其羊”(早上给羊灌水增加重量),却在孔子任大司寇时“不敢朝饮其羊”,这种前后变化印证了“仁”若缺乏智慧约束,便易沦为投机工具。

“井”在古代文化中具有多重象征意义。《周易?井卦》言“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井是聚居的核心,《诗经?小雅?白华》“滮池北流,浸彼稻田。啸歌伤怀,念彼硕人”以井象征家园;却也暗藏危险——《周易?井卦》“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清澈的井水无人饮用是可惜,而《荀子?荣辱》“短绠不可以汲深井之泉”则喻示井的深险。宰我以“井”为喻,将仁爱置于生死考验的绝境,实则是要区分“真仁”与“愚仁”:前者如“见义不为,无勇也”的担当,后者似“匹夫匹妇之为谅”的盲从。

孔子的回应“何为其然也”,首先否定了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他曾与子贡讨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否为仁,孔子答“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可见仁有层次,非必以死相搏。《礼记?檀弓》记载,孔子路过泰山,见妇人哭于墓前,使子路问之,妇人曰“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子路问“何不去也”,曰“无苛政”,孔子感叹“苛政猛于虎也”。他既同情妇人的遭遇,却未劝其留在虎患之地,而是暗含对苛政的批判——这正是“可逝也,不可陷也”的实践:前往体察民情(逝),却不认同以生命承受暴政(不陷)。

宰我的提问或许还隐含对“仁”的实践性怀疑。当时墨家主张“兼爱”,提倡“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子?兼爱中》“爱人若爱其身”,这种极端利他主义在战国初期颇为流行。宰我作为孔门中善辩的弟子,曾因“三年之丧”的争议被孔子批评“不仁”:宰我认为“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主张一年即可。孔子反问“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宰我答“安”,孔子叹“汝安则为之”。这段争论实则展现了宰我注重仁的现实可行性,他问“井有仁焉”,可能是在质疑墨家式的盲目牺牲,寻求儒家仁学的理性根基——这恰如苏格拉底的“产婆术”,通过诘问逼近真理。

汉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解读:“宰我以井为险,问仁是否必陷,夫子以‘不可陷’明仁之有智也。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这种解读揭示了宰我命题的深意:仁与智如同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没有智慧的仁爱,终将沦为灾难。

二、可逝也:仁者的担当之勇

“可逝也”三字,彰显了儒家对担当的重视。“逝”在《说文解字》中为“往也”,并非赴死,而是“前往察看”的行动,体现仁者“见危授命”的勇气。孔子周游列国时,在匡地被误认为阳虎而遭围困,弟子们皆惧,孔子却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种临危不乱的担当,正是“可逝也”的生动诠释——明知有险,仍前往践行道义。《孔子家语》记载,当时子路操戈欲战,孔子止之曰“吾与汝俱歌”,弦歌不辍,匡人感其德而解围,可见“逝”的勇气需配以从容的智慧。

春秋时期的郑国大夫子产,堪称“可逝也”的典范。郑简公时,公子嘉(子孔)专权,“作盟书,约卿大夫毋得相违”,子产虽为大夫,却不惧权贵,前往宫中当面斥责其“作封洫,立谤政,将以靖国,而不免于难,不亦惑乎”,最终迫使公子嘉焚毁盟书。后来子产推行“丘赋”改革(按田亩征税),遭到国人辱骂“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毒蝎尾巴),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他仍坚持“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亲自巡查各地,“伍田畴,量入修赋”,确保改革公平。子产的“逝”,不是鲁莽的冲撞,而是基于对郑国国情的深刻洞察——他深知“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通过渐进改革化解矛盾,正如孔子评价“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西汉的苏武,在匈奴十九年持节不屈,展现了“可逝也”的极致。汉武帝天汉元年,苏武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因副使张胜参与虞常谋反,苏武被扣留。匈奴单于派卫律劝降,卫律举剑拟杀苏武,苏武“引颈受剑”,卫律惊而止之;单于又将其幽禁大窖,“绝不饮食”,苏武“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后徙北海(贝加尔湖)牧羊,“羝乳乃得归”(公羊产乳才放归),他仍“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这种“逝”于绝境的坚守,不是愚忠,而是对“汉使”身份的清醒认知——他知道自己的使命是维护汉匈和平,而非无谓牺牲。苏武最终在始元六年归汉,须发尽白却初心不改,昭帝命其“奉一太牢谒武帝园庙”,这种“逝”的担当,换来了民族尊严的维护。

唐代的狄仁杰,在来俊臣诬陷下入狱,面对“认罪可免死”的诱惑,他假意认罪却暗中写下冤状,藏于绵衣中,让儿子狄光远呈给武则天,“则天览之恻然,乃召见仁杰,谓曰‘卿承反何也?’对曰‘向若不承反,已死于鞭笞矣’”,最终平反昭雪。这种“逝”入险境却留有后手的智慧,打破了“要么赴死要么屈节”的二元对立,展现了儒家“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的灵活性。狄仁杰后来复任宰相,推动武则天还政李唐,他对武则天说“文皇帝栉风沐雨,亲冒锋镝,以定天下,传之子孙。大帝以二子托陛下。陛下今乃欲移之他族,无乃非天意乎!且姑侄之与母子孰亲?陛下立子,则千秋万岁后,配食太庙,承继无穷;立侄,则未闻侄为天子而祔姑于庙者也”,可见“可逝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大的仁道。

宋代的包拯,在弹劾权贵时展现“可逝”的勇气。他弹劾张尧佐(宋仁宗宠妃张氏之叔)任三司使,认为其“凡庸之人,只因宠私,骤居要职”,连续三次上书,甚至在朝堂上与仁宗争执,“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最终迫使张尧佐辞职。包拯的“逝”,不是匹夫之勇,而是基于对“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坚守,他知开封府时“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却也制定“包待制知开封府,人莫敢犯,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制度,以智慧保障担当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