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闻韶忘味:乐的极致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鲁昭公二十五年的暮春,孔子在齐国高昭子的府邸听到《韶》乐。乐工们演奏的玉磬声从正厅传来,清越如鹤鸣九皋,他驻足阶下,手中的熟肉在齿间渐渐失了滋味。三个月后,子贡在临淄的市集上买了新鲜的豚肉,孔子尝了一口,忽然笑道:“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记载的“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正是这段沉醉的凝练。“闻韶”不是简单的听觉体验,而是“乐与政通”的深刻共鸣;“忘味”不是味觉的失灵,而是精神被更高境界吸引的自然结果。这种对艺术的极致沉醉,藏着儒家“礼乐合一”的密码:真正的艺术能超越物质欲望,在心灵深处唤醒对“善”的向往,正如《礼记?乐记》“乐者,德之华也”,音乐是道德绽放的花朵。从孔子的齐国听乐到当代的音乐厅,这种“闻韶忘味”的感动始终是人性升华的阶梯。
一、《韶》乐:跨越千年的文明回响
《韶》乐作为虞舜时期的乐舞,在儒家典籍中被奉为“尽善尽美”的典范。《说文解字》“韶,虞舜乐也”,从音,召声,本义是“继也”(《白虎通?礼乐》),象征舜继承尧的德政。《尚书?益稷》记载“《箫韶》九成,凤皇来仪”,演奏九遍后有凤凰来舞,可见其神圣性。孔子所闻的《韶》乐,是齐国乐官传承的古乐,保留着“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益稷》)的原始风貌,既有乐器合奏,又有舞蹈表演,是集诗、乐、舞于一体的综合艺术。
春秋时期的《韶》乐结构,蕴含精密的礼乐逻辑。《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韶》乐位列第四,属“文舞”(执羽旄),与《武》乐(执干戚)的“武舞”相对。其演奏需“八佾”(六十四人),对应天子礼制,齐国作为诸侯本不可用,却因“太公之封”特许保留,这也是孔子能在齐国听到《韶》乐的原因。《韶》乐的乐章分“九成”(九段),每段以不同乐器主导:初段用埙篪合奏,仿天地初开;中段加入编钟,喻万物生长;末段玉磬收束,象征王道大成,这种结构暗合“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韶》乐的“善”与“美”,在孔子那里有明确所指。《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美”指艺术形式(旋律、舞蹈、乐器)的完美,“善”指道德内涵(尧舜禅让的仁政)的崇高。《韶》乐歌颂“揖让而升,下而饮”(《论语?八佾》)的禅让美德,与《武》乐赞美“武王伐纣”的征伐不同,这也是孔子偏爱《韶》乐的核心原因——艺术的极致应与道德的极致相统一,正如《周易?豫卦》“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音乐是道德的载体。
《韶》乐的传承与演变,折射出礼乐文化的兴衰。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韶箾》(即《韶》乐),叹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可见春秋晚期《韶》乐仍存;秦始皇“焚书坑儒”后,《韶》乐失传,仅留文献记载;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汉书?艺文志》),试图复原却已失其真。但《韶》乐所代表的“乐与德通”理念,通过《礼记?乐记》等典籍传承下来,成为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
二、闻韶忘味:感官的臣服与心灵的觉醒
“三月不知肉味”的“不知”,不是味觉失灵,而是注意力的转移。《说文解字》“知,识也”,指感知与认知,孔子的“不知肉味”是因《韶》乐占据了全部心神,使味觉感知退居次要。现代神经科学研究发现,人在专注于某一强烈体验时,大脑的“默认模式网络”会被抑制,其他感官的信号处理会减弱,这与孔子的体验一致——当《韶》乐的美感冲击足够强烈,味觉的信号便被大脑选择性忽略。
“三月”的时长,暗示艺术影响的持久性。《礼记?乐记》“乐也者,动于内者也”,音乐对人的影响深入内心,而非短暂的感官刺激。孔子在三个月里,无论是日常饮食还是讲学论道,《韶》乐的旋律始终萦绕心头,这种“余音绕梁”的效果,使味觉的满足感在艺术的崇高感面前相形见绌。《列子?汤问》记载“韩娥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虽为传说,却印证了音乐对人持久的影响力。
“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的感叹,包含三层惊讶:对艺术极致的惊讶(没想到音乐能美到这种程度)、对自我沉醉的惊讶(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投入)、对乐德合一的惊讶(没想到艺术能与道德完美融合)。这种惊讶不是被动的震撼,而是主动的觉醒——孔子从《韶》乐中看到了“仁”的具象化,正如《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韶》乐的和谐有序正是“仁”的外在表现,味觉的暂时遗忘,是心灵向“仁”靠近的代价。
孔子对饮食的重视与“忘味”的对比,更显《韶》乐的力量。《论语?乡党》详细记载孔子的饮食规范:“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不时,不食”,可见他对味觉享受有正常追求;但在《韶》乐面前,这种追求自愿退让,正如《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艺术的精神愉悦在特定时刻超越物质欲望,这种“舍”不是压抑,而是升华。
三、乐与政通:艺术背后的社会秩序
孔子认为“乐”是政治的镜像,《论语?子路》“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音乐的和谐与否直接反映政治的好坏。《韶》乐的“九成”结构对应“九德”(《尚书?皋陶谟》“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每一德都与治国理念对应:“宽而栗”对应初段的埙篪合奏(宽厚而威严),“刚而塞”对应中段的编钟齐鸣(刚正而充实),这种“乐与政通”的观念使孔子从《韶》乐中看到了理想政治的图景。
《韶》乐所代表的“禅让”精神,是孔子政治理想的核心。他周游列国宣扬“克己复礼”,其“礼”的终极形态便是《韶》乐所歌颂的尧舜时代——“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听到《韶》乐时,孔子不仅是艺术的欣赏者,更是政治理想的共鸣者,“三月不知肉味”的沉醉,本质是对理想政治的向往在艺术体验中的爆发,正如《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音乐是伦理政治的通感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