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抗日卖军火海棠花开在冬季

第798章 搞定新钞票(十二)(第3页)

 

到了八路军与新四军时期,虽然名义上由国民政府发放军饷,但实际执行中仍延续了供给制为主、津贴为辅的制度。由于国民政府经常拖欠或克扣军饷,各抗日根据地不得不自行筹措经费。

 

八路军的津贴分为士兵、排级、连级、营级、团级及以上五个等级,1938 年的标准为:士兵每月 1 元,排级 1.5 元,连级 2 元,营级 3 元,团级以上 5 元(均为法币)。

 

与红军时期相比,等级差距未扩大,但因法币贬值,实际购买力有所下降。新四军因活动区域经济条件差异,津贴标准略高于八路军,团级干部可达 6-8 元,但即便如此,和国民党军队的军饷比起来,还是少了太多。

 

而国民党军队的军饷体系则与红军、八路军有着天壤之别,其等级森严,数额也远高于红军和八路军的津贴。国民党军队的军饷制度承袭自清末新军和北洋军阀部队,在国民革命军成立后虽有调整,但基本框架未变,核心是通过悬殊的薪饷差距维系军官的权威和军队的等级秩序。

 

国民党军队的军饷按照军衔和职务进行严格分级,从士兵到最高级将领,军饷数额相差可达数十甚至上百倍。

 

以 20 世纪 30 年代为例,普通士兵每月的军饷大约在 8-10 元法币,而尉级军官如少尉每月可达 40-60 元,中尉 60-80 元,上尉 80-120 元;校级军官中,少校 150-200 元,中校 200-300 元,上校 300-400 元;

 

将级军官的军饷则更为可观,少将通常在 500-800 元,中将 800-1500 元,上将可达 1500-3000 元甚至更多。这种巨大的差距,使得国民党军队中官兵的生活水平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