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抗日卖军火海棠花开在冬季

第945章 跟德国人的装备交接(一)(第2页)

而且我们可以附加条件——买火箭炮必须搭配采购至少5万发火箭弹。这样一来,不仅能赚一笔可观的资金,还能把他们的火箭炮后勤绑在我们这边。”

参谋长瞬间明白过来:“你这是连长期生意都算好了!他们要是真列装了100辆,后续的火箭弹、零部件维修都得依赖我们,相当于给他们套上了一个‘补给枷锁’。”

“就是这个道理。”林毅补充道,“另外,价格方面也得咬死——每辆自行火箭炮定价50公斤黄金,火箭弹每10发1公斤黄金。这个价格比他们自己研发生产能便宜不少,他们会觉得划算,但对我们来说,利润率依旧很高。”

挂断通讯,参谋长看着窗外掠过的农田,心里彻底有了底。之前还担心德国会占技术便宜,此刻才明白林毅早已布好了局——用非核心的发射架吸引德国采购,再用核心的火箭弹技术和捆绑式销售,把主动权牢牢握在手里。

这个时候的德国缺黄金和古董么?肯定是不缺的。

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凭借闪电战的军事优势,在短短数年里先后占领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波兰、挪威、丹麦等欧洲国家。

在军事控制的同时,纳粹政权组建了专门的“经济掠夺部门”与“文物搜刮团队”,以国家机器的形式对这些国家的财富展开系统性、毁灭性的掠夺,不仅夺走了海量黄金储备,更洗劫了无数承载历史与艺术价值的古董。

而在这些被掠夺的古董中,有大量是这些欧洲国家在近代史上通过殖民侵略、非法贸易、文化掠夺等手段从中国获取的珍贵文物,形成了“二次掠夺”的残酷事实,给中国文化遗产与被占领国的经济、文化均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双重创伤。

在黄金掠夺层面,根据战后同盟国成立的“纳粹掠夺财产调查委员会”及各国央行解密档案统计,纳粹从上述七国掠夺的黄金总量保守估计超过1500吨,这一数字相当于当时全球官方黄金储备总量的近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