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抗日卖军火海棠花开在冬季

第945章 跟德国人的装备交接(一)(第3页)

其中,法国作为欧洲传统经济强国,成为黄金损失最严重的国家。纳粹在占领法国后,不仅强制要求法国支付高达7050亿法郎的“占领费”,还直接控制法国国家银行,将其中存储的580吨黄金分批运往德国柏林,这些黄金中既包含法国本土多年积累的战略储备,也有法国在殖民时期从非洲、亚洲殖民地搜刮的黄金资产。

比利时的黄金掠夺同样触目惊心,比利时国家银行在战前储备了约400吨黄金,为躲避战火,其中300吨被紧急转移至法国法兰西银行保管,然而随着德国入侵法国,这300吨黄金被纳粹通过与维希政权的“谈判”强行接管,最终全部流入纳粹德国的国库。

荷兰国家银行的280吨黄金则在德军占领阿姆斯特丹后被直接查封,这些黄金大多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今印度尼西亚等地区)的殖民掠夺所得,是荷兰近代经济繁荣的重要资本,却被纳粹用于购买瑞典的铁矿石、瑞士的精密仪器等战争物资,成为支撑其侵略战争的“血液”。

波兰在战争初期虽奋力抵抗,但仅一个月便被德国占领,其国家银行存储的80吨黄金在转移至罗马尼亚的途中被纳粹情报部门截获,这些黄金中包含大量17至19世纪波兰从东欧贸易中积累的财富。

而挪威、丹麦、卢森堡三个小国虽黄金储备规模较小,却也未能逃脱掠夺:挪威每年需将财政收入的75%作为“赔款”交给德国,其中包含约45吨黄金。

丹麦被要求每年向德国供应10万吨肉制品,同时被掠夺30吨黄金;卢森堡作为欧洲内陆小国,其国家银行仅有的25吨黄金被纳粹全部搜刮,导致战后该国经济陷入长期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