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食人之俗

百越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民族、单独的国家、单独的文明。

百越是分布在南方山岭之地的无数散居村落的概称。实际上,百越诸部,各自有各自的习俗。

猎头求乞丰收的部族有,同姓成婚、繁衍部族的有,以吃人为风俗的也有。

蒙铠遭遇的这个小村子,杀害了一个进入其势力范围的斥候,砍下他的头颅悬挂在树上求乞丰收,又全村老幼分食这个斥候的身体。

在秦人眼中,这是野蛮的生番。但是在这个部落本身,这只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这个部落相信,砍掉勇士的头颅,供奉在自己的村落,勇士的血液滴在泥土里,就能庇佑这个村子丰收。他们的信仰中,尤其喜欢留有络腮胡子的勇士的头颅,认为络腮胡子就代表着稻谷丰收,这样的头颅是神所喜悦的。

他们杀人分食身体,也不是缺肉,而是认为通过吃掉人的肉体,就能分享这个人的智慧、勇气、生命力……

有这种信仰的村落,甚至不止分食外来勇士的肉,自己部落的人死去,也会分而食之,他们认为,吃掉死去的族亲,死者就会在生者的身体里复生,一个部落就可以因此绵延永续。

秦人是无法理解这种信仰的。

秦人可以砍掉敌人的头颅。但是这个头颅并不会带来勇气、丰饶之类的东西,这颗头颅就只是记录战功的一个凭据,登记在军功册上以后,这个头颅就不再有用处和意义了。

所以知道蒙铠和另外两个小队屠掉一整个村落,行营对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既没有把这个事件算作是一场战功,也没有处分这几个小队对平民大开杀戒。

但是行营内部,还是对这个村落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复盘,小军官们汇聚到行营,重新分析了从之前斥候遇害、到前一夜哨兵遇袭,到行营对这一带土着的清洗和侦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