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第3页)




    最高法院也觉得没问题,就可以提交皇帝,可以称之为终审判决。



    皇帝这里给予执行权,一个案件彻底落幕。



    若是事后发现,出现了冤假错案,立即启动无限追责制度。



    追责的同时,该当事人的亲朋,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虽然人命国家赔偿不出来,但国家可以赔偿因为这条人命,而造成的各种损失。



    官员有错,无限追责。



    皇帝有错,那就是大唐之错,是国家的错,国家应该承认错误并给予补偿。



    最大限度,斩断官官相护!



    法要有温度,国也要有温度!



    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包庇错误,诸卿可曾明了?”



    哪怕是在目前,涉及到死刑一类的重刑犯罪,都是皇帝下旨才能执行的。



    但在实际的执行之中,皇帝不可能每个罪犯都去见一面,往往都是既然大家都觉得没问题,那皇帝盖个章就好了。



    但也因此造成,一些真正有盘根错节势力的,很容易找到替罪羊。



    在李承乾这里,可就行不通了。



    要是他们能把他都给骗了,那李承乾真该反省一下,他是不是太过自傲了。



    “哦,对了!”



    就在百官还在思索这个全新制度的时候,李承乾又说道:“无论大的案子还是小的案子,只要涉及到判刑的案子。



    到时候,在法院判刑的时候,都必须是公开判。



    任何百姓,都可以前去旁听。



    若是百姓觉得判得不对,为官者就要好好想想,为何百姓觉得不对!



    是不是律法本身,在百姓的认知之中就不对。



    再或者,某个罪犯,百姓却觉得他是个好人,不可能犯下某种罪。



    那就得二次调查补充证据,证明确实是该罪犯犯的罪。



    换句话说,百姓就是监督者。



    在这一类的事情上,必须做到不惧全民监督。



    诸位爱卿,朕可有哪里说错什么?



    新的制度框架,朕这里已经作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