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新浪博客2011.11.18

无常(2011.11.18)

 前几天去看了失恋33天。

 大众口碑相对较好的片,往往是对观众的共鸣感的唤起度较高的片——较具代表性的失恋后心态,很容易令人感同深受,随之悲喜。

 我有感动。虽然当时的复杂心情起了不小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走出影院,开车在路上穿行。回神一想,“失恋”真是个非常有趣的词。

 在一段恋情里,人究竟能“失去”些什么?

 以自己为例去回想。在每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即便难逃心情的低落,眼泪的奔涌,陷在局中为这段情写歌,失眠,健忘,脑抽筋......但我从不觉得自己失去什么。

 首先,“恋别人”和“被人恋”的觉受,都是实实在在感知过了的,它本身是无可失去的,只不过是激发这种感受的因缘,暂时不在当下的这个时空里了,如此而已。初见的拘束的美好,一边走一边互相喂零食的腻歪,公园里牵手散散步的温馨...从来都还在记忆里,从来都没有弄丢过。反过来想,即便没有分开,这些感受也不一定可以重现——人会感动,但不会为重复的事反反复复的感动。

 再看“恋”的客体——人,只要没有死亡,ta就还属于这个世界,或许比原来过的更好——事情从来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

 至于两个人之间的恋爱关系所养成的生活习惯——如果愿意保持,也可以一个人一如既往的保持;如果无法独立保持,也不过证明了这些情调或调情都只是为了发展两个人的感情而进行的精神手段,于任何一方的个体而言,并没那么不可或缺。习惯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根深蒂固。

 能勉强称得上失去二字的,恐怕只有遇到比较实际的另一半,索要回了礼物、嫁妆、房子车子......不过既然爱已告一段落,失去这些又算什么“失去”?

 ......

 既然这样,那“失去”的到底是什么?

 透过“失恋”这个词传递的悲伤意味往远看,人们总是“害怕失去”、“讨厌失去”、“希望得到”。这种得失心非常难以瓦解。即便你我已经体察到世间利益在终极意义上是荒谬和无用的,但你我仍然没有办法戒除这些无妄的执着,不是么?仿佛总要靠一切外物(功绩、名声、财产、伴侣、甚至小孩的考试成绩单)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似的。每天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奔忙,付出这么多心力——我们怎么能允许“失去”这种令人发指的事发生?!太不能了。

 就拿“失恋”说,我们为了一段感情付出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最终居然说散了就散了?很多人心里要进行盘点:我付出的,值不值当?